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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防拖条例”能否终结讨薪悲情?
http://www.scol.com.cn(2016-1-21 9:19: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薛家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1月20日 《新京报》)  

  时下,虽然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已明显提高。但恶意欠薪的新闻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当前制造业、房地产普遍不景气的压力下,一些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又开始抬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规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无疑,这份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值得期待。  

  具体而言,我认为《意见》释放出多重红利。首先,在未实名制管理的情况下,农民工干多少天、出了多少工,完全以资方记账为准。很多时候,在出现“误差”的情形下,农民工只能哑巴吃黄连。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明确劳资间的雇佣关系,可有效避免包工头不认账问题的发生。其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可大大提高企业的违规成本,使企业不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再者,银行代发工资,不仅能可避免工头克扣工资,而且也能防止农民工收到现金后,出现挥霍一空的问题。 

  然而,最强“防拖条例”更需最硬监管。以农民工实名制为例,假若监管不给力,就可能被不法企业利用,出现假实名的问题。比如,建筑企业使用100名农民工,却只实名10个应付。同样,在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中,假若企业只是给农民工人手一卡,但现金却依然是“手递手”的走,那么,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就会徒于形式,失去实际意义。由此可见,最强“防拖条例”更需最硬监管跟进。试想,假若监管机构定期检查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企业敢不用银行卡发工资么?  

  同时,农民工工资拖欠还需不断完善制度。目前,工资支付条例虽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对企业拖欠工资的惩治,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这显然是小巫见大巫,起不到震慑作用。可见,只有在制度上将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排除阻力尽快落实,并不断完善、不断充实,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使企业不想拖欠农民工工资。  

  总之,只有通过强硬的监管,不断完善惩戒制度,才能让“防拖条例”发挥最大效力,终结农民工的讨薪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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