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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也不能操之过急
http://www.scol.com.cn(2016-1-12 7:52: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知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进入2016年,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以及晚婚晚育假正式取消,新一代年轻族群的婚恋状态、行为以及态度受到舆论关注。(1月11日澎湃新闻网)  

  由“全面二孩”引发的相关“舆论关注”,其中包含了两个信息:一是2016年1月10日,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发布了《2015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晚婚目前已成为国人婚恋状况中的常态;一是国家卫计委谈当前男女初婚、初育,以及初恋和第一次性行为年龄的现状。相关报道则干脆命题为《调查:“95后”12岁开始谈恋爱,第一次性行为是17岁》。  

  不知在“计划生育”时有没有这种调查,但在今天公布这些数据时,已经不带任何褒贬色彩了。这是不是一种暗示?还要看谁对此“心有灵犀”。但在相关语境上的变化,还是让人耳目一新的。仿佛就在昨天,晚婚晚育的意义和好处是毋容置疑的,早恋早婚也不招人待见,更别说婚前性行为了。而当全面开放二孩,随之“开放”的似乎还有婚恋观和性观念。  

  撇开这些观念的变化是否更符合生命科学,就人们在生育问题上的意识转变,也不能操之过急——毕竟,在曾经的“计划生育”年代,人们接受的是另一种观念。而昨天的“计划生育”和今天的“全面二孩”,只是一项政策的转变,人们对此的意识形态是无法一下子根本改变的。较之于“计划生育”的限制,对“全面二孩”的推动就相对困难,因此,才有了这种用以潜移默化的旁敲侧击。  

  北京大学的社会调查,看似一项婚恋状况的数据,但也流露出诣在改变国人晚婚晚育常态的意思。当然,相对于“全面二孩”,能在法定结婚年龄上娶妻生子,对推动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更有效。然而,晚婚晚育也是政策号召下培养出来的,不能因为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条款,就把晚婚晚育当做“陋习”。因为,其中还有一份曾经的担当和荣誉,其中如果缺乏必要的承上启下,也有点难以自圆其说。

  而国家卫计委在调查统计当前男女初婚、初育现状的同时,还对初恋和第一次性行为年龄津津乐道,也像是抱孙心切的婆婆在给儿媳灌“大补汤”。何出此言?因为,在“计划生育”年代对超生绝不姑息的计生部门,在谈到初恋和第一次性行为年龄时却如此淡定?而所谓“95后”12岁开始谈恋爱,第一次性行为是17岁是否真实?网友对此的评论倒也有趣:“极端却简单的例子,如果统计00后的第一次,均值说不定只有14。这种结果跟说85后离婚平均年龄不到30岁一样好笑,毕竟最老的也才30岁。”看来,“婆婆”是急了。  

  无论昨天“计划生育”和今天的“全面二孩”,都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在各个不同的实施阶段,都应该给其注入更人性化、更科学的元素,以一种客观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让每一位公民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个人担当,而不能今天“公说公有理”,明日“婆说婆有理”。“计划生育”的限制,可以快刀斩乱麻,但“全面二孩”的推广却不能操之过急。比起旁敲侧击来,如果能辅以相关政策的支持,社会物质水平的普遍提高,那么,“全面二孩”必然会生根、开花、结果。(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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