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成都金牛宾馆开幕,省政协委员纪小玲提出《关于依法遏制校园暴力的建议》,并指出要依法严惩校园暴力肇事者,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四川日报》1月23日)
随着现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周到细致,在不良行为的惩戒方面越凸显短板,从目前情况来看,要惩治校园暴力频发现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却是刻不容缓的事。既然着实没有更好的办法应对,那么就需要充分地做好预警措施,换言之,法律严惩和人文关怀都要兼顾。
面对一系列的校园暴力事件,我们习惯了先入为主的道德批判,殊不知这其实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断链逻辑。类似这类负面事件的背后,暴露的既是学生素质的缺失,也是校园规章盲区的顽疾所在,而法律法规对此也未能完全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去年南充营山白塔的“学生火拼”事件,就属于学校、学生以及警察没有联动起来导致的糟糕社会现象,一是学校的教育环节衔接不到位,二是家生的情绪未管理好,三是相关治安部门的预防未到位,对此,处理方式应该因事因地而制宜。作为一个学生,在我看来,当务之急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法律严惩为主,循循善诱为辅。
既然暴露得是学校教育方面的衔接疏漏,那么校园暴力就应该受到校方的高度重视,防范于未然的知识应该时刻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将知识传授与观念培养充分糅合,对每一个学生既要批评教育也要反馈情感诉求,因为校园暴力现象的应对之策往往因人而异,只要足够理性,就能将暴力现象的危害减少到最小。
同样,学生在校园暴力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其实都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无辜者,在每一位校园暴力参与者的背后,多是因“日常摩擦”、“钱财纠纷”、“情感纠葛”而起,但是这样的小事是每个恶劣后果的先兆,学生应当以学习为重,在分辨事情的时候要分清是非曲直,以牙还牙并不能解决事情,及时运用报警电话才是万全之策。
所以,让暴力远离校园,远不是你我想得那么简单,不管是教管并重还是依法惩治,归根结底都属于扶正道德脊梁的应时之策,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等有关法规中增设有关条款,才能依法严惩校园暴力肇事者、让当事人及其家长对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足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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