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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下”的情形更需逗硬执行
http://www.scol.com.cn(2016-1-7 8:00: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沂宣子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1月6日《四川日报》)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细看领导干部“下”的6种情形,除去“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因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调整、违纪违法应当免职”四种情形外,问责追究调整和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两种情形,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27种类型。这种细化标准,使“下”的操作性更强,既能形成一种约束倒逼,更能激发领导干部善政作为的内动力。

  客观而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让领导干部“下”依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虽然“下”的具体情形已经明确,但如果得不到100%逗硬执行,或者存在打擦边球的情况,就会出现执行破窗的现象,甚至使方案形同虚设。比如,有的以诫勉谈话代替公开道歉,用平级交流代替调离岗位等情况。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拉不下面子不愿下;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人情关系、“稳定”思想、照顾情节等因素使领导干部“下”不来。刨根问底,“下”不来的主要原因还是执行不力、执行不严造成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实施方案明晰了“下”的情形,关键就在于要逗硬执行。

  如何逗硬,从严、有力、常态缺一不可。逗硬必须得从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畅通监督渠道,扎实开展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全方位日常考察,从严落实领导干部研判制度,对标启动“下”的程序。逗硬必须得有力。对于出现“下”的6种情形,该引咎辞职的、该调离岗位的、该改任非领导职务的、该降职的、该免职的……都要全部调整下来,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下”的力度要一如始终的大。逗硬必须得常态。“下”不能成为一阵风,吹一下,来几个人,再吹一下,又下来几个人,不吹就没有问责、没有调整,要在从严落实、常态长效上下功夫,真正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均为能人。

  当然,各地各级组织部门作为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按照省委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依规有序调整干部,从严逗硬落实执行,树正干部善政作为本色,打造四川高素质干部队伍,浓墨重彩书写四川发展篇章。(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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