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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蚊蝇腐败”赢得的是贵过黄金的民心
http://www.scol.com.cn(2015-12-1 8:15: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养命钱”“救灾钱”到“孩子钱”“死人钱”,今年各地通报多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蚊蝇腐败”案例,虽然涉事人员职务小、金额不多,但点多面广如蚊蝇扑面,具有鲜明的基层腐败特点。(2015年11月30日新华网)

  “苍蝇之腐猛于虎”。基层干部天天直接面对群众,是处在服务群众第一线的“芝麻官”,是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一旦贪腐,一旦贪腐,势必导致百姓气难消、积怨心头,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会影响到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反腐要涉险滩,更要下基层。正像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于国旦所指出的,“蚊蝇腐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吸血不多,却痛痒一片;单个体量虽小,但总量却惊人”,为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最后的一公里”,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此类腐败。

  事实上,对于基层腐败问题和群众的不满,中央早已看在眼中、急在心里。“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2013年 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4年3月,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基层干部,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以恶小而为之”。2015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如此鲜明的态度和坚强的决心,无疑为深入推进正风反腐、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基层“蚊蝇腐败”一大特征就是,窝案串案频发。譬如:广西陆川县在查处乌石镇那囊村干部贪占低保款、危房改造补助中,5名村干部被“一锅端”,同时顺藤摸瓜发现了镇规划站原站长李某等人的违纪问题。贵州六盘水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涉案国家工作人员有84人,其中75人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涉案总金额1750余万元。而另一大特征则是,基层贪腐呈“雁过拔毛”趋势。譬如: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侵害的却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村干部横行乡里,群众怕被“秋后算账”,不少群众对贪占截留行为采取默认纵容态度,这也导致“蚊蝇腐败”易积少成多,难于被发现。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曾做了一个比喻:如果省委书记的权力是100,那么一个乡村干部的权力可能只有1;对省委书记的监督如果是100,而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是0,那么1比100更具贪腐的可能性。这意味着“蚊蝇腐败”与监督缺位有极大的关系,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民主监督乏力,专门机构缺位,舆论监督难覆盖,是蚊蝇不断滋生的制度原因。

  上下同欲者胜。要解决“蚊蝇腐败”问题,必须从“运动战”到“阵地战”,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在这一点上,仅靠中央重视和中央纪委来抓,显然是不可能的,只有强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展开,上下齐抓共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基层形成一支“看得见也管得着”的监督力量,才能有效遏制“蚊蝇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而祛除一只“苍蝇”,就相当于清除了一只损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拦路虎”。挽回的,不仅仅是群众的经济损失,更是贵过黄金的民心。(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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