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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引民治”书写基层善治新样本
http://www.scol.com.cn(2015-12-18 11:04: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沂宣子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5日,第二届中国地方改革创新成果发布会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地方经验报告会在京召开。会上,广东东莞市、四川都江堰市、湖北秭归县就基层治理的探索经验进行了分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徐勇教授认为,这些经验是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主观能动的结晶,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12月16日 光明网)

  三地探索经验都以“先行一公里”的精神破解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推进基层治理提供了经验样本。但逐一分析,笔者认为,都江堰市的“党引民治”更符合村级基层治理实际,书写了基层善治的新样本。

  党的领导是基层善治的前提。都江堰市以“融入式党建”为治理牵引,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将党建工作主动融入社会之中,通过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引领功能,这是推进基层治理的前提条件。为什么如此说,因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也成为了个体人,用一盘散沙来容易也不为过,基层治理也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问题,如何打开局面?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引领功能,协调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如此方能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有了治理基础,如何将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关键是找准一个载体。都江堰市基层党组织从群众最关心最紧迫的城乡环境入手,积极回应群众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等方面需求,找到了基层治理与群众需求的切合点。但要真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中,一个村(社区)太大,一个自然院子又太小,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对此,都江堰以适度规模划分院落(小区)为基本治理单元,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让群众自治真正落了地。这样也就激活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是机制体制,核心是人。因此,群众组织化程度就是基层善治的一个关键核心。都江堰市大力培育发展多元社会组织(包含一些草根组织),把在点上的个人有效串联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并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使之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这就有效撬动了社会组织力量,有效提高了群众组织化程度,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搭建了有效平台,让群众真正成为了基层治理的主体,让基层善治有了持续动力。

  当然,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基层治理必须坚持依法治理。都江堰市各村级党组织通过广泛召开院落会、坝坝会等方式,民主制定了合法合规的“村规民约”、“院规院约”、“自治组织章程”,群众自己定的规则制度,群众也就自觉遵守,如此以来这些“小规则”便成为了法律的有效延伸,既规范了群众行为,又让法治得以实现。

  那么,从以上解说可以看出,都江堰市的“党引民治”真正践行了“改进党的领导和工作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求,真正将中央顶层设计与基层具体探索实践紧密结合了起来,书写了基层善治的新样本。正如专家所说的那样,具有可复制性,值得推广。(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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