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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和“医保卡”何时并轨?
http://www.scol.com.cn(2015-12-21 8:05: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12月18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12月20日《人民网》)

  邹某指使女儿使用丈夫的“社保卡”在医院买药,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这属于冒名使用。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对邹某及其女儿进行判决符合法理。尽管说,很多网友表示同情,但是法律是严肃的,不能因为同情,而让法律成为儿戏。

  但是,案件的判处符合法理,并不意味着就符合情理。我们需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位老太太为何指使女儿使用丈夫的“社保卡”?是她自己没有医疗保障吗?其实也不是。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质疑了,既然自己也有医疗保障,为何还使用丈夫的“社保卡”?

  这就需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保卡”,什么是“医保卡”。老太太邹某属于职工,她办理的是“职工医保卡”。老太太的丈夫属于干部退休,他使用的是“干部社保卡”。也就是说,职工的“医保卡”和干部的“社保卡”,都可以在看病的时候使用。既然,都可以在使用,那么拥有“医保卡”的老太太,为何不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偏偏要冒着违法的危险使用丈夫的“社保卡”?

  这就需要再搞清楚一个问题:“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是什么?“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其实只体现在一个方面,那就是报销的比例。也就是说用干部的“社保卡”买药的时候,报销的比例高,自己就花的钱少。而职工的“医保卡”买药的时候,报销的比例低,自己花的钱也就多了。冒用丈夫的“社保卡”,老太太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在买药的时候能省点钱。

  知道了干部“社保卡”和职工“医保卡”的不同,也就知道了老太太为何去违法了。无论原因是什么,违法终究是不对的,法院用法律严惩是无话可说的。但是,这并非是最终的正义与公平。案件虽然结束了,追问和反思需要继续。

  社会保障是一个社会,一个政府的责任。但是,在社会保障上,我们不能让其出现天壤之别。工资收入方面,干部本来就高于工人了,何必在看病的时候,报销比例还不同?想起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某地一位医生向记者倒苦水,说是有一位退休干部常年住院,身体好了也不出院,只是因为他看病的费用属于实报实销。还有一位干部,看感冒也要最好的医疗,什么大病也没有,一年看病的费用是20多万。这是因为他也属于实报实销。

  眼下,正在进行各种改革,养老并轨已经开始实施。那么,这种干部的“社保卡”和职工的“医保卡”的报销比例,是不是也该并轨了呢?公平的保障不能是天壤之别。我们不辜负时代,时代也别辜负我们。无论是干部还是职工,亦或是农民,都为社会的进步付出了一辈子,老了就别再你我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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