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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啃老”是否多此一举
http://www.scol.com.cn(2015-12-16 14:59: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海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日前,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拟立法挺老人家拒绝子女“啃老”2015年12月16日《新华网》

  一边是劳力劳心的父母,一边是赖在父母怀里不“断奶”的子女,与赡养老人相对应,人们将这种现象形象地称为“啃老”。啃老族也叫“吃老族”或“傍老族”。 据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

  由“啃老”衍生的种种家庭矛盾日益突出,正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新烦恼。有报道,由“啃老”引起的家庭纠纷大约占整个家庭纠纷的1/4。近年来,江苏、山东等各地都以立法的方式禁止年轻人“啃老”,这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鼓励和促进年轻人自强自立,尊老孝亲,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啃老”不孝顺,也不道德。但反对者认为,父母对于是否继续资助成年子女本身就有决定权,立法实在没有必要。禁“啃老”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的传统,会影响甚至恶化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让父母和子女左右为难。

  我们看到,“啃”与“被啃”的背后除了是因为一些年青人个人懒惰,不思进取外,“啃老族”的主要成因是宏观环境上的经济不景气。社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不足,创业条件不理想,创业所需的经济基础、人脉积累要求比较高。研究人员调查发现,受到经济不景气、工作难寻等原因的影响,去年美国18岁到24岁的年轻人中,有52.8%的人成为“啃老族”

  而且,当前80后、90后普遍对就业工作的要求较高,社会压力、住房、购车等压力对其身心影响较大,导致不少人逃避压力选择啃老。另外,许多老年父母的甘愿“被啃”也是这一族群日渐庞大的原因。就如房价上涨之快,刚出来工作的普通工薪一族,依靠自己的能力买房子的想法显得遥不可及。有数不清的父母愿意帮子女分担这沉重的担子,哪怕是倾其所有。

  当中国进入老年社会的时候,“啃老族”必将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襁褓青年”的独立,除了依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也应为其创造适合的工作机会,让他们成为有能力养活父母的“养老族”。 同时,不管是“啃老”还是养老,不管自己买房还是靠父母支援,只要是老人心甘情愿,开开心心就行。要父母给得开心,子女拿得安心,局外人又何必多心?更不要随便扣上‘不道德、不孝顺’的帽子。”

  立法禁“啃老”是否多此一举?笔者以为,对成年子女“啃老”,还是应以社会教育、家庭疏导为主,以形成一种自我约束的道德规范。而立法禁止“啃老”,不仅疏远了亲人关系,人为制造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隔阂,还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一些心理不成熟、心态不健康的子女,从父母那里得不到以后,可能把目光转移向社会,甚至用违法的方式满足自我需要。这样,子女怀恨父母,父母后悔没给子女,甚至还会怀疑法律的曲直。这恐怕不是禁止“啃老”立法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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