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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风问题毁掉“优秀法官”告诫谁?
http://www.scol.com.cn(2015-11-30 8:28: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生活作风是一个人道德水准和精神境界的反映,是衡量一个人品质高低、灵魂美丑的一面镜子。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连着道德修养、党性、人品。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发展的结果,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如果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出了问题,往往就是蜕化变质的开始。

  给情人写离婚保证书并盖法庭公章被双开的原江苏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媒体曝光黄涛在5年里,给情人写过7份离婚承诺书,其中3份甚至盖有法院公章。据丰县法院在通报中称,黄涛身为党员、法院审判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较长时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构成通奸行为,并在其书写的保证书上加盖了法庭印章,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故此,11月27日,中共丰县纪委和丰县人民法院对法官黄涛严重违纪问题作出了处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同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撤销了黄涛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荣誉称号。应该说,这样的处理结果,对网民来说是满意的,而对黄涛来说是不值得的。辛辛苦苦几十年,因为生活作风问题,一夜回到了“原点”,着实令人扼腕叹息。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只能把惨痛的教训留给别人来吸取。

  中华民族历来强调个人的品德修养。孟子曾经提出,要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人不可以无耻”,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魏征曾说道:“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这些有益的古训不仅要铭记,更是践行,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也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坚守心灵的“防护堤”,绝不能把生活作风、生活情趣看成是“私事”、“小节”,不要放纵自己的欲望,为欲所困、为欲所害,更不能把那些低级趣味当作新潮、时尚而趋之若鹜,因生活作风出问题而导致思想道德防线全面崩溃。

  事实早已表明,一个人的生活作风腐化了,他的理想信念就会动摇,精神就会颓废,道德就会滑坡,价值观就会倾斜,私欲邪念就会膨胀,就不会有心思和精力去干工作,更谈不上有好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很难想像一个道德失守、生活龌龊的人能够成为一个勤政廉政的好党员、好干部。

  因此,深刻吸取黄涛的惨痛教训,就要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自我陶冶、自我完善,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选择正确的个人爱好,提高道德素养,摆脱低级趣味,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绝不能让道德失范,自毁前程。特别是对于各级组织而言,必须要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对那些不自省、不自律,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湎于低级趣味的人,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坚决纠正干部生活方面的问题“不便讲、不宜问、不好管”的错误认识,切实把人管住管好,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使,党员干部在生活作风问题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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