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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禁毒力度岂能弱于娱乐圈?
http://www.scol.com.cn(2015-11-17 8:11: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秦百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政干部本应在党纪国法上严格自律,带头拒绝黄赌毒。然而,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竟沦为“瘾君子”,热衷于搞“毒友圈”,堂而皇之开“毒趴”,并以毒为媒进行权钱、权色交易。(《半月谈》11月16)

  “吸毒州长”受贿被判刑、社保官员为凑吸毒款贪污社保金……近年来,官员吸毒事件层出不穷,在社会中引起剧烈震动。湖南岳阳临湘市市长龚卫国吸毒被抓的消息经媒体发布后,网民们纷纷评论,如今的干部怎么了?干部怎么能吸毒呢?对这种吸毒官员如何处理呢?

  在我国的法律里,吸毒是违法行为,但还没有被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点罚款对于吃皇粮的公务人员来讲,根本不值一提。

  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违反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年底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对41名官员吸毒予以处分,惩处是“9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名退休人员被开除党籍、降低待遇,30名农村党员被开除党籍”。这种处理意味着这些吸毒党员干部只是丢了一个饭碗,连拘留都不用拘留。

  最近几年,娱乐圈上演了一幕幕《监狱风云》,宁财神、房祖名、高虎、柯震东、张耀扬、王学兵、尹相杰等一大批明星被抓,甭管名气多大,一个个被拘留的拘留,被劳教的劳教,被判刑的判刑,给娱乐圈敲了警钟,也给了全社会很大的震撼。广电总局更是明确要求各大卫视,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娱乐圈”反毒禁毒尚有如此力度,处置吸毒的党员干部难道不应该更严厉、更坚决么?

  “党纪严于国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多次强调的。干部作为百姓的父母官,一旦走上吸毒之路,不但在民众中的威信大打折扣,而且对整个公务员队伍及国家政府部门形象也是一种抹黑。“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公职人员吸毒已经不是一地两地、一个两个了,希望各级纪检部门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给予吸毒干部最严苛的惩处、最顶格的处理,只有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心里畏惧了,害怕了,他们才可能不想吸毒,不敢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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