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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统一生”不是优生之道
http://www.scol.com.cn(2015-11-7 8:23: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放开全面两孩后,各地政策何时落地,在政策实施前抢生会作何处理,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北京、上海、湖南等多地卫计委就实施全面两孩进行了表态,“依法、尽早”成为各地回应的关键词。而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4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面两孩落地时间将全国统一。对于是否处罚抢生的问题,安徽等地则明确,提前抢生依然属于违法生育,应接受相应处罚,湖南则叫停了“不作实质性处理”的决定(据11月5日《中新网》)。  

  在国家新政策、规定出台,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之前,违反现行政策规定或地方“抢先执行”,依然应受到处罚和追究,这既是维护国家政策规定的权威性,统一时间执行国家新政策规定也是为了新老政策、规定有更好的衔接。但对于二孩生育政策的执行,各地依然强调“全国统一”,这意味着将有很多家庭的“二孩”,会在一段时间里“集中降生”,也必然会带来各种资源的关系紧张,从人口结构和社会科学管理角度,这样的“统一怀孕生育”是否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显然有待商榷。  

  生育政策与其他很多政策和法规制度不同,他既需要在国家统一步骤、统一制度规范下实施。也不能在某种时间节点上过度强调“统一”。否者,不但给国家的人口结构造成不合理,带来年龄上的“断层”,同时对社会资源的占用和预防集中出现的老龄化,也会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弊端甚至障碍。在划定全国“统一时间点”上放开二孩生育,势必会造成一年中新生儿的集中降生,对医疗资源、婴幼儿用品资源等注定会造成短时期的供需矛盾,促使更多相应生产企业的诞生,而人的生育周期则是时间规律的,集中生育二孩过后,也会在一到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处于生育的“淡季”,而势必又会造成婴幼儿资源的“过剩”。  

  而这种生育时间的相对“统一”,对幼儿园和学校等教育资源的冲击也不容小觑,现有的教育资源多是在满足每个家庭一个孩子的基础上设立,“统一”时间怀孕生育,带来的注定是“统一时间”入托和“统一时间”入学,届时更会让现有的教育资源捉襟见肘,甚至出现危机,为了满足统一时间的入托入学,政府势必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加大教育投入,增加幼儿园和学校数量上的建设。但因为年龄上已经出现“断层”,在短时间内教育资源紧张过后,可想而知,势必也会进入“过剩期”,可以预见,在放开二孩生育时间上过分强调“全国统一”,将会打乱很多行业正常发展秩序,不可预知的各种矛盾也会结伴而来,甚至会对今后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国家的很多政策法规确实需要在全国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步骤下按部就班进行实施落实。这不但彰显国家决策的权威和严肃性,也是国情、政情、民情的必须,只有统一步骤实施才能看到和取得政策法规所预想的整体效果。但对于某些特殊性较强的政策法规,就需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进行分开实施。显然,生育政策就不适宜在实施时间上进行“全国统一”,在控制人口增长数量的前提下,人口出生结构则更显得至关紧要,实际上,随着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落地,现行计生工作的重点也应向优化人口生育结构方面转移。所谓政策落地之间的“抢生”其实是个伪命题,中央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大局已定,各地也都在强调“依法、尽早”,根据当地人口和各种资源因素综合考虑,在不同时间里因地制宜错开时间实施,反而更有益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确保不会因为生育高峰的大起大落,引发各种资源甚至社会经济出现较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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