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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条例》和《准则》需知行合一
http://www.scol.com.cn(2015-11-13 16:35: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12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我省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11月13日《四川日报》)

  当前,各地各级党组织纷纷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笔者认为,宣传贯彻《条例》和《准则》,不仅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而且还要结合“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使《条例》和《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宣传贯彻需内化于心。宣传贯彻《条例》和《准则》,就是要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通过对《条例》和《准则》的学习,使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明确自身的言行标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在心中建立起以《条例》和《准则》为要求的防火墙和带电高压线,时时以《条例》和《准则》为言行之镜,对照自己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学,深入学,又要督促学,以在党员队伍中形成人人学党纪、守纪律、讲规矩的的良好氛围。

  宣传贯彻需外化于行。党员干部应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守住纪律底线,使《条例》和《准则》成为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的强劲动力,成为加强反腐倡廉的有力武器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应在贯彻落实上,带头实践,严实示范,切实增强对纪律的敬畏意识,为广大党员树立学纪、守纪的标杆,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起到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的传导作用。各级党组织应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不仅要强化行动自觉,增强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的工作实效,还需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注重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导向作用,对照《准则》和《条例》,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见行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宣传贯彻需做好结合。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必须做到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相结合,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学习贯彻,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条例》和《准则》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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