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在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公示前,被曝其名下有超过2000万的房产,秒成网络热点,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父亲是地产商人,自己的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尽管秦某某回应的底气十足,但丝毫未影响到网友们的热心,毕竟在老虎、苍蝇不断被查处的当下,对于一个挣死工资的官员来说,“2000万房产”确实有太多太多可以想想的空间,在此洪流中,秦某某父母赠予之辩只能是泥牛入海。
那么,是不是秦某某不该被质疑,太冤枉了?笔者认为,秦某某一点也不冤,确实应该被质疑,但应停留于监督性质的理性判断,而非火力满开的网络狂欢式有罪推断。
要知道,秦某某2000万房产的消息,是网友“哥们爆料”从“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公开表”中找到的。这个表格可不普通,其大有玄机,“个人有关事项公开”是中央从严治吏的杀手锏之一。凡是拟提拔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副处级以上干部,都要如实填写个人的一切财产状况,细致到书画、写作收入,如果瞒报,不仅会影响提拔、使用,还会根据瞒报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所以,官员必须得如实真写,而秦某某此时正面临提拔,自然是不可避免的了。显然,秦某某这些房产是自己主动填写的。
当然,也不能因此而推定,敢于自己申报就等同于没问题,所填写的全部是合法财产,同样,没有证据也不好凭借自己的想象,就给人妄加罪名。作为旁观者,过于任性的话,不仅于事无益,还可能制造冤案,徒增受害者,“躺着也中枪”甚至无故遭殃的实例已经很多。
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从“房叔”、“表叔”、“雷冠希”等腐败官员落马来看,网络反腐还是独具魅力的,有了千万双网民的监督,权力才能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所以说,若要网络发挥好监督作用,得注意度的把握,既不能太过,搞成网络狂欢;又不能太冷,难达监督之效。
具体到此事来说,秦某某的这些财产是不是父母赠予,在父亲的地产生意中秦某某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不合法的帮助,这些才是监督的重点,而非一味感叹其有多少财产。只有冷静、理性的监督,才能既有效监督又不误伤无辜,进而去伪存真,选出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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