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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仅仅写进规划是不够的
http://www.scol.com.cn(2015-10-27 15:01: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蜀中一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为期4天,29日结束。会议的主要议程为研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目前,“十三五”规划十大目标任务已经公布,生态文明建设将首次写进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10月27日 《新京报》)

  2012年,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了2020年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体现了党对生态环境危机的深刻认识和时代把握。但是,要真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仅仅是写进规划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制度跟进。

  在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的现实过程中,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要保护地球家园,解决整个地球的环境问题必须要有制度支撑,制度是一个根本性的保障。人们对于资源与环境的危急现状普遍有认同感,但是为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却没有人愿意轻易放弃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这是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导致的,应该通过制度去规范人的行为。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制度的健全,是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考核奖惩制度。将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责任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之中,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层层落实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目标机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考核等制度;健全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同时,提高执法人员生态保护方面的执法水平。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直接决定着法津是否能被准确执行和适用。应该对执法人员进行有关自然资源、环境知识及其他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对生态法律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他们重视生态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在生态法律保护方面做到执法的正确性、合法性、及时性、合理性及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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