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对“救人被恶犬咬伤”骗捐事件的三重追问
http://www.scol.com.cn(2015-10-22 8:31: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乔志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被狗咬伤女子男友承认撒谎,善款将用于女友手术。这两天,安徽利辛26岁女子李娟被恶犬咬成重伤的事,持续在网络发酵。李娟的家人多次向媒体表示,李娟在下班回家途中,救了一名被两条大狗追逐的小女孩,自己却横遭不测。她的遭遇引发不少人士的捐助,目前爱心款已超过80万元。经调查,真相令人震惊。李娟并非在回家路上受伤,而是在一家养狗场内被狗咬伤的,而这家养狗场的主人,正是她的男朋友张宏宇。张宏宇也承认,自己撒了谎,但他表示,所有善款将用于女友治疗。(10月21日《现代快报》)  

  本来是满怀感动为“救人英雄”捐款,结果却是被忽悠了,那些踊跃捐款的爱心人士得知真相,心里会不会“哇凉哇凉”的?骗捐,并且还是打者见义勇为正能量幌子的骗捐,不仅亵渎了爱心,也伤害了社会诚信。虽然事情已经真相大白,有些疑问却依然如鲠在喉、不问不快。  

  其一,为何有人要打着“救人”的旗号骗捐?据张宏宇称,之所以编造这样一个故事,是由于治疗资金跟不上,李娟已经停药一段时间,为引发关注,他向媒体求助时加上了救人的情节。病人还躺在床上伤势严重,就因缺钱而停药,这悲凉的一幕原本不该出现——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福利组织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呢?求助无门,当事人为自救只好一咬牙剑走偏锋,做出编造事实骗捐的事情来。按常理说,只要确有困难,就应当获得帮助。可现状却是,你哪怕再难,也可能喊破喉咙也无人问津,只有难得与众不同、难出“特色”来,才能有媒体报道,才能触动大众的内心、引发关注。连寻求帮助也需要绞尽脑汁进行策划、制造噱头,无疑既是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的悲哀,也是整个社会生态的悲哀。  

  其二,“救人被恶犬咬伤”的谎言是如何出炉的?这家人曾经向安徽媒体人“@记者柯南”求助,希望能“策划策划”,并表示在得到捐款后,会“好好感谢”他。“@记者柯南”了解后发现,相关信息里没有被帮助的小女孩、没有狗主人、也没有目击者,只是男方的单方面叙述,第一反应就是假新闻,因此没有报道。然而,“救人被恶犬咬伤”的假新闻随后还是被报道了出来,迅速火遍了全国。明显事实不清、缺乏新闻要素的假新闻,为何还是出炉了?究竟谁在为此推波助澜?有没有新闻从业者也涉入其中,并非被骗,而是贪图所谓的“感谢”?果如是,则不仅是违背良知和职业道德,恐怕还涉嫌其他更严重的问题。  

  其三,公众为何如此轻信?骗捐的事情发生过不知多少次了,媒体上也常有披露。可为何还有那么多人轻易被其蒙蔽?一是因为女子确实被狗咬伤,事情“真假参半”,增加了迷惑性;二是有从众心理,看到那么多人在讨论,就信以为真了;三是现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让自救、互救成了常态,再加上“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反常现象频发,让很多人形成了思维定式,遇到类似事件不加详细甄别就想当然地做出判断。这一点恐怕才是最值得我们反思的。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