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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放狠话震慑“灯下黑”
http://www.scol.com.cn(2015-9-25 7:46: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郑端端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3日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9月23日 央视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越发严峻,中纪委队伍中的一些“害群之马”也相继被清理出来。比如,2007年落马,曾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先进个人、被誉为“腐败分子的克星”的黄东巨,他不仅吸毒嫖娼,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4次收受贿赂,包养情妇;“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曾锦春,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3151万元。中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等11名纪检系统干部相继接受组织调查。据报道,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

  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其队伍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也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王岐山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不仅是给纪检干部的“忠言逆耳”, 更是为“内鬼”“蛀虫”敲响了丧钟,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表明了反腐败没有“特区”“禁区”。

  纪委也不是净土,“反腐斗士们”为何出现前“腐”后继的怪现象,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公开机制不健全,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并非天生具有腐败免疫力,如果监督不力、失去监督,亦或不愿意“揭短亮丑”,对自己的处罚往往是“自罚三杯”,权力就可能被滥用,滋生腐败。“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如果自身做不到清廉、清正,那又如何去约束、监督别人。

  笔者认为,王岐山放狠话是在震慑“灯下黑”,纪委决不允许有“内鬼”藏匿。这是中纪委自戴“紧箍咒”,显示了中纪委“权力自洁”“正家风”的公正态度,也反映了中纪委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坚决杜绝“灯下黑”的反腐决心,无论是谁,无论处于何职位,一旦违反党纪国法,都要接受严查严惩,决不姑息。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身正气,清廉自守。一方面,纪检干部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和形形色色的诱惑,防微杜渐,确保自身干净,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另一方面,“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断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领子”“咬耳朵”“扯袖子”,使干部时刻有危机感、紧迫感、敬畏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防范腐败行为和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促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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