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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转攻社区”真能不再奇葩?
http://www.scol.com.cn(2015-9-1 11:30: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婧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2日,公安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包含“我妈是我妈”在类的18项证明,派出所不再办理。随后,泸州不少市民在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时,只好按照派出所的建议跑到社区办理。对此,社区工作人员特别无奈,本来就繁杂的工作变得更加繁重。原本在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如今绝大多数都转移到了社区。“社区无权开具行政审批类的证明,且无法查证相关证件的真伪,无法承受开具各种证明之重。”(8月31日 《华西都市报》)

  近来,各类奇葩证明成了公安部的心头烦,也成了群众的心头难。尤其是“我妈是我妈”、“我还活着”等证明难题成为了萦绕在干群心头的一块大病,这不,为了化解这一“闹剧”,包含“我妈是我妈”在类的18项证明不再办理了,奇葩证明转攻社区,只是社区就真能解决奇葩证明这个难题?

  曾经老百姓办事是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来形容办事的难,但是现在却是用了一个“累”字,虽然自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都得到了改善,但是办事“跑断腿”“跑伤心”的新问题又出现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弯路太多,让社区开证明也是换汤不换药的把戏。

  办理相关的业务需要证明,群众就需要去开具这些证明,不管是在公安部门开还是在社区开都是让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更何况社区的工作繁杂也无权开具行政审批类的证明,真的能担当“开具证明”的重任吗?且不说证明的准确性,就是这个证明依然是为了证明而证明就不再是奇葩证明了?

  奇葩证明从公安部转攻社区难道就能改变证明的本质?难道就不是折磨群众了?难道就是真的服务了?从根本上说奇葩证明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开而已,奇葩证明依然是奇葩证明。

  开具奇葩证明不能因为开具部门的转换而终结,要治本才是关键,因此要信息流通,都知道的事情就不用证明了,更需要简化、规范办事程序,才能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从根本上破解奇葩证明。(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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