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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广告违法被通报之后怎么办?
http://www.scol.com.cn(2015-9-28 9:39: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郭喜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人民网9月28日转载央视新闻报道,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工商总局公布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典型案例中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涉等代言广告涉嫌违法被通报。

  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央视新闻媒体通报的典型违法广告有10起,其中侯耀华和李金斗等明星也在被通报的违法广告之中。看起来,是挺有力度的。但是,如何让“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显示出它的权威性,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仅仅以通报了之,明星们是绝不会惧怕“史上最严”新《广告法》的,国家工商总局只有依法开出最高罚单才能真正显示出法律的权威性;只有尽快亮出最高罚单,才能让所有的明星代言广告行为回归到依法监管的轨道上。

  新《广告法》既然有具体的罚款金额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应当组织执法人员和法学专家对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明星代言违法广告予以准确定性,并依法确定“史上最严厉”罚单。如果刚出炉的《广告法》不能让执法部门把它用好,就会使新《广告法》在其权威性方面受到伤害。

  俗话说得好,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国家级权威新闻媒体向全国人民通报了这10起违法广告,就要依法实施惩罚。否则,就会变成雷声大雨点小的笑柄;否则,违法代言广告就会变成难以治愈的牛皮癣。

  其实,全国各族人民已经对明星代言的违法广告恨之入骨。如果说以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难以根治,那么,现在执法部门已经拥有了国家授权的“尚方宝剑”。如果现再寻找无法治愈的理由,那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如果国家工商总局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要求中得不到有益启示,在针对违法代言广告的处理中心有余悸,那就不仅是行政不作为的问题,而是失职和渎职犯罪的问题。

  当然,我们绝不希望国家工商总局在新闻媒体和全国人民面前犯软蛋;当然,我们希望国家工商总局的执法人员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对违法代言广告实施“史上最严厉”惩罚。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使明星代言违法广告得到彻底根治,才能让明星代言广告接受《广告法》的监督。明星们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只能带头遵纪守法,决不允许明星和名人带头违法。不管是依法行政,还是依法治国,明星和名人代言广告绝不能成为依法监管被遗忘的角落。而且,更不能把依法治理明星和名人代言违法广告当作烫手的山芋,更不能让明星和名人代言严广告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

  然而,不管怎么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是检验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的试金石。明星代言违法广告被通报之后究竟怎么办?我们公众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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