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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民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形式
http://www.scol.com.cn(2015-9-10 8:02: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沂宣子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8日上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会议。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坚持主攻方向不动摇,进一步把农业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会议强调要在七个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其中之一是“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上取得更大突破”。(9月8日 四川在线)

  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和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农村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转变,但各类问题却凸显出来。从笔者所在地来看,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未能有效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活动,致使村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参与治理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群众哀声怨道。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基层党组织不强造成的。因此,当前首要任务就是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发展引领和治理引领作用,引导通过“党领民治”,推动实现农村基层治理创新,着力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确保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前提,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群众才能持续有序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去。所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势在必行。那么,各级基层党组织就要以省委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为契机,抓住重点,特别要选派第一书记、调整撤换班子成员、增补成员、充实后备、强化教育培训等方式实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转化升级。党组织建强了,就可主动融入到基层治理过程之中,把党组织建在院落里、建在产业链上,建在社会组织里,并主动发挥创造作用,增强引领力和凝聚力,从而基层治理持续健康发展。

  村民群众应成基层治理的主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基层治理创新的关键。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从办得到的“小事”做起,积极回应群众需求。要引导群众自主成立公益类社会组织,切实提高群众的组织化程度;要搞好党务、财务、村务“三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村内公共事务公开透明度,提高群众“主人翁”意识。从而真正形成群众需求群众提、群众问题群众议、群众事情群众办、群众利益群众享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调动起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由此可见,“党领民治”可有效激活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有效形式。当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下,基层党组织还要引导群众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以“村规民约”为主的村民自治规则,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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