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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干涉百姓自己埋单的酒席,有何法律依据?
http://www.scol.com.cn(2015-8-5 7:55: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于文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媒体报道:最近,通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了一则规范操办酒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则通知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婚嫁酒、丧事酒、寿酒。其中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70周岁、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通知》还明确,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8月4日《成都商报》)

  这几年,在一些地方,办酒送人情风愈演愈烈,加重了百姓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移风易俗,从这个角度讲,通江县发布《通知》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然而,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合理的公款酒席消费当止。然而,百姓自己掏腰包埋单的则要具体分析,不宜一棍子打死。只要不违法,百姓自己埋单的酒席,是个人的自由。即使办得过火些,也只能用道德倡导的手段去引导,公权力不能强行干涉。通江的《通知》对百姓办酒席,要求申报并被审批,否则,就是违规。这未免过火了,地方政府此举有何法律依据?必须看到,百姓自己埋单的酒席消费与“四风”中酒席消费是有严格区别的。如果地方政府对百姓自己埋单的消费干涉过多过细,反倒可能影响百姓消费,从而影响拉动内需。

  通江县发布的《通知》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周岁,10年办一次,这一规定合情合理吗?中国素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百姓自己埋单给老人做寿是尊老的体现,无可厚非。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人过了60周岁,对百姓自己埋单给老人做寿予以限制,可谓不得民心。虽然现在人的平均年龄似乎延长了,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活到70周岁。如果通江的《通知》得以执行,这意味着一些人即使想自己埋单也做不了寿,岂不遗憾!地方政府要干的事太多,还是把时间与精力用在那些该干没干或干得不到位的地方吧!否则,就不是一个权力“任性”所能打圆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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