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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收费公路条例不必羞羞答答
http://www.scol.com.cn(2015-8-28 7:53: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冷雪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7日从交通运输部传出消息,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邮件221封、意见454条,其中总体意见265条,针对条文的意见189条。(2015年08月28日《山西经济 日报》)

  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全国直接向交通运输部表达个人看法的居然只有邮件221封、意见454条,想来应该是实在出乎各方意料,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交通运输部。是人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是。其实网络中的舆情已经沸腾,只不过有人假装看不见,故意装聋作哑。

  尽管只有221封邮件454条意见,但新华社的消息仍然煞有介事的表示: 相当一部分公众对构建“非收费公路为主、收费公路为辅”的两个公路体系及“用路者付费、差异化负担”的原则表示理解和认同。近14亿中国人,221封邮件就算代表221位公民,这“相当一部分公众”的话也能当真?能代表什么?

  有人说,国库殷实,应该还路于民。收费公路到期后无论亏盈如何,都应该不再收费。这话当然正确。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交通运输部门当然应该带头践行,不应该延期收费。但是,高速公路素有“印钞机”之称,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谁舍得扔下这块香饽饽呢?再说,如今国家关注民生,减税降费,仅小微企业一年减税规模就在150亿元左右,降费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减的要减,降的要降,国家还有那么多要办的事,钱从何来?

  所以,收费公路期内期外都会要收费,想明白这事不难;交通运输部门为难的,只是以怎样的借口向全国人民开口。从前延期收费的理由是因为“还不清贷款”,现在又以“成本高,资金需求大”为由,提出“政府收费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收费期限以路网实际偿债期确定,不再受具体年限限制;偿债期、经营期届满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国家通过政府收费的高速公路产生稳定的收益,越多使用高速公路就越多付出费用,从富裕人群口袋中掏钱,造福全国人民,哪有不举双手赞成的理!

  问题是,这些年,征收的钱不够多吗?征收的钱到底流向哪里去了呢?广东省交通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广深高速当初投资114亿元,截至2012年已累计收费超过410亿元,收入远远超过投资。假若政府好不容易出台的政策,只是成就了相关单位、职工的高收入高福利,高速公路照样年年亏损,如何向全国人民交代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4年广东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曾闹出数据惊天大逆转。先是亏损28.8亿元,相距不过20天后,又更正为“盈利3.9亿元”,其原由正是因了运营管理支出费用的变化——由原来的106亿元降为后来的72.9亿元。费用降低,赚钱自然是板上钉钉。

  犹太人有句格言: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现在需要为新修订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顺利出台吹风造势,人们能理解,但只是千万不能把民众当傻子。只收到221封邮件就敢于说相当一部分人认同用路付费,这是明摆着对更多人的视而不见,也是不把网络舆情当回事,更是对众多没有跟着喊好的人们的极端藐视。

  有钱好办事。中国这么大,到处要用钱,修改收费公路条例就是为办大事积聚财力。所以,想改就改,不必欲说还休,羞羞答答。如今,该走的程序都走了,“相当一部分公众”也“表示理解和认同”了,就等着对修订稿修改完善,报送国务院审议后颁布施行。对政府收费的高速公路不再受具体收费年限限制,大伙没意见,但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经营性公路,到期后政府就应该如期收回,不能再因“哭穷”任由着延期收费。只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严格资金的征、管、用,没有其他手从中捞一把,人们对于收费公路条例的修订即使有意见也会保留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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