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平昌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歌手芦菲她演唱的《水墨平昌》被报送参选,并从全国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但事后芦菲发现,在自己未授权的情况下,《水墨平昌》被改成《江口水乡》,还在全国四十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上播放。更令芦菲气愤的是,歌曲的“演唱者”变成了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但声音还是芦菲的。(7月10日中国网)
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盗用了芦菲著作权、表演权这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一位副局长这样做听起来有点滑稽可笑,但背后肯定有许多无奈。
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是为了征集到最优秀的作品,扩大县的知名度。但苦于经费有限,不可能给优秀作品太多的报酬。由词作家聂正罡作词、作曲家富大华作曲,歌手芦菲演唱的《水墨平昌》,竟然也参加了主题歌评选,这让组委会又喜又忧。喜的是,终于征集到了这样一首十分优秀的作品,忧的是,如果要让这首歌成为平昌的城市形象歌曲,会涉及到今后使用的著作权、形象权、表演权、版权等问题,可能会有十分大的开销。不可能像普通作者那样几千元、万把元就能打发的。
再说,即使把这样的一首歌作为平昌的城市形象主题歌后,可能还会涉及到录制MV的费用,以及县里的大型活动请原唱者来平昌的出场费等问题。前几年,一些演员的出场费动不动就是几万、几十万元,作为一个小小的县怎么能负担得起。而且还得看歌手的脸色行事,如果不能让歌手满意,恐怕许多事情都不好办。
万般无奈之下,平昌县有关部门想出了“狸猫换太子”的办法,把《水墨平昌》改成《江口水乡》,由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出形象,声音仍然用芳菲的声音,想以此减少支出,节省成本。因此,芳菲认为是周莉萍个人盗用了她的作品,这肯定让周莉萍有点冤枉。试想,征集到的作品是不是周莉萍的,而且是向社会公开的,大家都知道,再说,是不是周莉萍演唱的,征歌组委会一听便知。如果没有有关人员拍板,就是借周莉萍一百个胆,她也不敢冒这个险。
由此看来,芦菲演唱的歌曲被盗用,关键不在谁盗用,而是在于演艺市场收费太乱,如果作者的版权费少一点,歌手的出场费等低一点,主动为基层服务的热情高一点,也许这样的事情就不可能发生。但不管怎样,平昌县盗用芦菲的作品,肯定是错误的,不应该的。所以希望这个县有关部门与芦菲好好协商,拿出解决办法。作为一位歌手,芦菲也要体察基层的难处,适可而止,不能抓住别人的小辫子不放,漫天要价,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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