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成都商报7月14日)
在用人单位用绿豆“冲抵”员工高温津贴事件中,绿豆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那就是绿豆代替了应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的高温津贴。但绿豆是“无罪”的,真正应该担责的是用人单位的老板。
企业老板在发高温津贴时之所以喜欢玩移花接木的游戏,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绿豆来代替高温津贴,以此来逃避给员工发福利。因为国家规定,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由于员工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熟悉,企业老板恰好利用这一盲点,用绿豆“冲抵”高温津贴,想以此蒙混过关。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和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就是说,企业既不能以发放钱物来替代企业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也不能用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来冲抵员工高温津贴。用绿豆冲抵高温津贴行为玩的是障眼法。
之所以出现许多员工不知“高温工时规定”,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的情况,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宣传工作不到位,员工对《劳动法》知之不多;另一方面也反映员工权利孱弱和维权意识不强。
事实说明:在权力和地位都不对等的情况下,弱势一方很难有权利意识。这就导致权力侵占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用绿豆冲抵员工高温津贴就是一个缩影。
解决用人单位用绿豆冲抵员工高温津贴问题,一要靠法律发力,给违法行为以严厉打击;二要从严执法,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不留死角;三要畅通维权渠道,使员工遇到侵权问题有处可诉。总之,只要法律有力,执法到位,各级工会组织都能发挥作用,此类事件才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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