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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聚焦被拐女让公众平添纠结
http://www.scol.com.cn(2015-7-31 10:50: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张全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一篇两年前的《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让住在河北省曲阳县太行深处的一位女性再次被外界关注。她1994年被骗卖给人贩子,后被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现在的公公。经几次自杀、逃跑,后来自愿留在山村。2000年起担任村小学唯一的代课教师,获得“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7月31日《新京报》)

  她被拐21年后,已与当初的收买者成为亲人,育有一对儿女,女儿明年将参加高考。目前,她全家非常恐慌害怕,本人表示想平静的生活,希望家人不受到伤害,平平安安,儿女都能安心上学。

  以前,因媒体对这位被拐女子的报道,暴露了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种种漏洞,曲阳县有关方面认为亮了“家丑”,曾打算辞退她。后来,在舆论的压力下,有关方面才收回成命,使其得以继续留任。这则旧闻被重新发掘后,有关方面表示,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据报道,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这戏剧性的一幕,让人百味杂陈,纠结难释。

  首先,当地有关部门的主事者冷漠又糊涂,缺乏起码的认知水平。在狭隘的视野里,没有法度意识,没有是非正义感,眼里只看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遇上这样的父母官,老百姓只能是自认倒霉,别无良策。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也是无回天之力的。在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面前,无论法律怎样发力,也不能挽回受害人的损失,更不可能为受害人补偿磨难,重新选择人生道路。这样的尴尬,无论法律还是受害人,理性的选择只能是默默接受。

  人贩子之所以猖獗,其背后是买方市场在任性,“延续香火”的陈腐理念在发力,高额利润在拉风掀浪,进而才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对收买者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在客观上形成治标失本,必然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强力拉动,致使拐卖人口行为虽严打而不绝。只有同时加大了对买方的处罚力度,才能卡住拐卖人口的供需渠道,进而消弭作案动机,刹住势头。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离不开时效性这一前提。错失时机之后,只能选择尊重既成事实。

  在现实中,一些收买人对被拐卖者照顾得很好,有的双方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并且生子育女,建立了感情,如果法律硬碰硬来个一刀切,就会造成对当事者的再度伤害。这种结果,恐怕不是立法本意。

  20年前被拐卖的这位姑娘,如今有了平静的生活,舆论的再度聚焦,若让其再一次陷入恐惧和茫然中,客观上并非善意的救助,而是对其更深的伤害。作为舆论场,也就别再添乱了。

  就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层面上来看,当今的法律也难以朔及到20年前。继续炒作的结果,只能是让受害者更受害。此类犯罪经过20年期限的,除非最高检核准,一般不再追诉。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对该罪的法定追诉期为5年,至于受害者当初遭遇的种种屈辱,也超过了15年法定追诉期。受害人不愿意再提过往经历,其心迹和苦楚已表露无遗。如果真正同情这位当年的受害者,就应该尊重她的意愿。

  世上很多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是无法走回头路的。欲做弥补,只能使事态演绎的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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