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送考生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予以教育警告后放行。今日,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努力为900万学生应考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6月5日新京报)
又是一年高考时,无数学子和家长正在为这一刻做着最后的冲刺。面的被成为“生死一考”的高考,在现有制度下,是国家人才选拔的唯一途径。然而,为了这一次考试,就能被允许违法?这不是在告诉学子们,你们有特权吗?这不就是官方的“我爸是李刚”吗?
在古代,无论乡试、还是省式,又或者是殿试,考生无不独自上路,就算是有钱人家,也就是陪一个背包袱的书童而已。再看如今高考,父母早早订好酒店,吃喝拉撒如同婴儿般的照顾,不为别的,就为让孩子一心一意,不被分心的参加高考。可是,这样的高考是不是失去了它的意义和价值呢?
我们现在将就素质教育,努力拜托应试教育。那么对于高考的理解就应该转变。高考,他不应该只是测试孩子们考试的能力,还应该是测试孩子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因此,不妨让孩子们自己前往考试地点,自己解决食宿问题,自己应付突发情况。
面对高考,大多数家长太过紧张,曾有新闻报道,高考路上,母亲车祸,还让女儿去参加高考。试问,一个连亲情都没有的冷血考生,即便考上了大学又怎样?会不会因为这次离开母亲而感到悔恨而留下心理阴影,出现性格偏执、精神混乱、冷血无情等问题。还有的地方,为了高考生而把全城的青蛙屠杀干净,这是对自然生态的亵渎,是一种对生灵的冷漠。
再看这次“考生特权”事件,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在执法者面前,执法不应该偷工减料,即便对方只是轻微违法,即便对方是送考生的车辆,但在执法者面前,应该一视同仁。否则,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其他人的不公。
至于那些赶考的人,如果他们对高考足够重视,如果他们做好了充分准备,如果他们有自己的计划。那么,在赶考的路上还会这么匆忙吗?还会违反交通规则吗?
笔者认为,一个真正做好准备的人,一个对高考真正重视的人,一个可以成才的人,在高考的路上,就已经展露锋芒,从容应对各种变故。这样的人,也正是我们国家、我们社会所需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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