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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渔老板玩权钱交易的副局长留下泣血警示
http://www.scol.com.cn(2015-5-27 8:43: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本本厚厚的案卷,详细记录了海南省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钟洪才为渔老板在养殖基地征地、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堕落成囚的全过程。今年1月28日,钟洪才被儋州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所退赃款2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经历了三个月的服刑前教育后,4月28日,钟洪才被押送至海口监狱服刑。( 2015年5月26日《检察日报》)

  阅读报道,想到了一句廉政格言:为官不廉利剑高悬,贪欲无度牢狱自筑。钟洪才的此等去处,恐怕是他做梦都梦不到的地方,但是,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贪欲无度”付出“牢狱自筑”的代价,这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翻开钟洪才受贿案厚厚的卷宗不难发现,钟洪才的思想蜕变有一个过程。随着收钱次数的增多,他变得无所顾忌。明知钱不能收,但又觉得是“朋友”相送,也就收下了,不觉得烫手了。拿了人家的钱,人家请他办个事说句话,也就顺理成章了。案发后,钟洪才才明白,收了人家的钱,就必然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陷入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也正因如此,笔者感到,“小时偷针,大时偷牛”的故事,无疑是落马贪官从小贪到大贪的真实写照。“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个道理人人都明白,但是,却总有那么一些人,贪欲之想不熄,贪欲之手不收,想凭着侥幸来捞取私利,结果是“机关算尽太聪明”,放纵贪欲毁终身。他们完全忘记了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这种利用职权聚敛的不义之财就如同筑在海边的沙雕,海浪来了就会轰然倒塌。钟洪才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惨痛的教训、深刻的警示,值得各级党员干部牢牢地吸取。

  履职尽责,坚守本分。钟洪才职务不高,权力不大,在担任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期间,主要具体负责水产养殖及办理养殖证、鱼苗证、海域使用证,养殖池塘改造申领补贴款等业务审批。一些水产养殖公司及个体养殖户看中了他的权力,为达到办理海域使用等相关证件的目的而讨好他,钟洪才便利用自己手中这么一丁点儿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这一事实表明,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贪念。假如萌发了贪念,再小的职务,再小的权力,也会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手握戒尺,心存敬畏。钟洪才第一次受贿之时,内心也曾充满惊慌和恐惧,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钱财。但是,一段时间过后,看到风平浪静,他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受贿金额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钟洪才恰恰忘记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至理名言。做了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事情,迟早要被人发现的。在这一点上是人人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更没有“例外”。

  挺起纪律,强化监督。钟洪才案再次表明,“纪律退一分,腐败进一尺”。权力不仅仅因为失去监督才导致滥用,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权力离开纪律的保障,就少了最根本的约束,就会任性而滥用。所以,只要我们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人管事,让党纪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即便是给“钟洪才式”的贪腐者吃上“熊心豹子胆”,恐怕也不敢乱伸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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