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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发展诉求不应逾越底线
http://www.scol.com.cn(2015-5-18 16:51: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廖德凯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16日,广安市邻水县部分群众走上街头,表达希望达渝城际铁路过境邻水的意愿,并聚集超过八个小时。四川省铁路建设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称,达渝城际铁路目前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是一个中长期规划项目,还未纳入省级和国家规划。

  邻水县“保路”事件的发生,是在民众权利意识觉醒背景下的争取发展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一事件有其积极的一面,表明民众正在争取在发展决策的过程中的话语权,对重大公共政策不再进行旁观。但是,从行为的方式来看,这又是一场违背了基本规则的错误行为,在影响政策的过程中,没有通过有效、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诉求。

  在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应当在法律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逾越法律这一底线。邻水民众以“保路”的方式表达对发展的诉求,同样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事。如今,民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已经相对比较完善,信访、领导信箱、人大政协、相关部门,都有相应的接受民众意见建议的职能机构。即使是需要上街游行,也必须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而此次邻水民众的自发上路,则违背了法律关于示威游行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表达诉求的方式。以违法方式表达诉求,无论诉求内容是否合理,都已陷入不利之境。有的人信奉“事要闹大”的“准则”,其结果只能是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并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未经批准而人口突然大规模聚集,会给相关区域带来难以预估的危险,区域内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受到极大威胁。如果再加上个别人趁乱从中行不法之举,则更大大增加了不可预期的风险。

  总之,未经报批的大规模人口聚集,对相关政策的影响如何并不可知,但在现实影响上,却是给民众带来极大危险。这种危险既包括法律上的风险,更包括生命财产的现实风险,以及当地社会秩序的风险。因此,在表达诉求时守住法律底线,不仅仅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需要,也是保护包括上街民众在内现实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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