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将“路X国”们“立其存照”

http://www.scol.com.cn2015-5-4 7:49: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左崇年
  记者从成都武侯祠博物馆了解到,5月1日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武侯祠二门右边墙壁上的《前出师表》石刻碑文,被人用硬物在方石空白处划上了“二〇一五四三十路X国一游”等字眼。(5月3日《京华时报》)

  “路X国”在全国影响最大的三国遗迹,馆内岳飞书《前出师表》石刻碑文涂鸦。据说,“路X国”有其嗜癖,2012年国庆假期,这名游客曾经在武侯祠三国文化陈列室外留下“2012.10.1路X国到此一游”的刻字等字眼。这是故意损害文物的违法行为。

  这不仅是行为不文明,而是涉嫌损害文物犯罪。在文物上胡乱涂鸦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路X国”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屡屡到处“留字”?笔者以为,这主要是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的成本太低,不足以有震慑力。虽然我国《文物保护法》、《刑法》也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不健全,不少游客这一点的认识并不足。再者,由于对什么样的文物上涂鸦,应该定怎样的罪,这一点法律上尚无详细规定。正因为如此,有的游客才会肆意大胆地在文物古迹上乱写乱画,炫耀自己“到此一游”。

  欣闻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可通过旅行社,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游客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核实后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两个《规范》从近日开始正式实施。

  应该将所有的游客纳入管理范围,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凡是在名胜古迹旅游胜地等风景区乱写乱画“到此一游”损害文物的,不妨建立“信用黑名单”,除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罚外,应该将信手涂鸦的游客一律“拉黑”在黑名单内,几年内不准旅游,并将“到此一游”的游客“立其存照”, 钉上“耻辱柱”,以教育后人。对“到此一游”的容忍,处理从宽,根本不会让他们长记性,唯有通过将其一律“拉黑”并“立其存照”,让他们付出代价,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他们规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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