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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岂能成为商家代言人?
http://www.scol.com.cn(2015-5-12 7:47: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向旭平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南都记者发现,一些政府的官网上也有商业广告,有民营医院广告、购物中心、卖手机、银行广告等。而早在2012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受访者都表示清楚这一规定。(5月11日网易新闻)

  今年算得上政府网站的“多事之秋”。在“僵尸”网站刚刚被曝光后,“官方网站打广告”又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于不准政府网站打广告的观点,笔者并不赞同,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载体,政府网站适当地发布一些广告其实未尝不可,问题的关键是发布什么广告和发布广告的目的。不管是否打广告,政府官方网站应首先体现其公益性,不能一味地追名逐利,演变为商家的代言人。

  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推广政府网站,但客观地说效果并不理想,除了被群众所诟病的“僵尸”现象外,政府网站在内容和形式上缺乏创新精神,老是板着一副“面孔”,适当地植入一些广告元素,可以丰富网站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可读性和亲和力。比如,适当加入一些介绍本地旅游景点、美食店铺、特色服务方面内容,实际上也是增加了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再比如,适当加入一些公益性广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等,这实际上是增强了政府网站的文化底蕴。

  政府网站可以植入广告,但一定是公益服务而非商业服务,否则就会演变为商家的代言人。此次被媒体曝光的一些政府网站,打出的广告确实让人感到极不舒服,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广告中透露出浓浓的商业气息。比如,一些政府网站利用多个网页来回介绍各种购买手机、话费、流量优惠活动;再比如,一些政府网站在首页给浴足阁打广告,还留下多个浴足阁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不管这些网站是否曾收取服务费,打出这样的广告,实际上已演变为商家的代言人。

  让政府网站保持为民服务的公益性质,最根本的是要解决网站管理的问题。政府网站不能“只开办、不管理”,也不能完全推向市场,政府的网站还得由政府的职能部门来办,至少要切实承担起指导和审核任务,千万不能放任不管,当“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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