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昕怡女,福建福鼎人,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大一学生,在学校的一次义务献血之后,2014年12月6日,她被查出大三阳,系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3月7日,被安排进单独的学生宿舍居住。2015年4月10日,她在学校单间宿舍烧炭自杀。(4月30日《新京报》)
对于吴昕怡来说,如果现实情况允许,她可能不会选择自杀,更不会选择学校的那一次义务献血,也不会想到一次偶然的义务使自己蒙上了死亡的阴影。乙肝的病毒的可怕尽人皆知,但也并不是不治之症,正常人感到害怕和恐惧也无可厚非,有人说是同学的冷漠导致她的自杀,也有人声称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究竟是什么“杀死”了尚处在花季的吴昕怡?
显然,作为乙肝病毒的携带者,这并不是促使她自杀的直接原因,乙肝虽然可怖,但是作为携带者而非病发者的她并没有遭受病毒的直接侵蚀,除却一些特殊途径,乙肝病毒并不会对生活中的其他人造成威胁,但是这些都被人看做是洪水猛兽般的潜在威胁,包括学校,主观上病理也没有对她造成身体上的任何伤害。反而造成创伤的是依据在病原体上精神伤害,对同学的坦白不但没有得到精神上的安慰,反之使得情况愈发不可控,学校得知原委后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对她所做出的反应虽说算不上合情,但也不难理解。
为了所谓的“不影响正常上学”而签署的“说明书”则更是将学校与她的联系都完全的撇开,但是作为一个她曾经引以为豪的学府,此时更应该做的是接纳而不是敬而远之、任其自生自灭,学校注重安全没有错,但是将她“拒之门外”也非一个高等学府应该之作为和担当。人是群居动物,过多的独居必然会引起心理的敏感和恐慌,进而做出一些超常的反应,但这些反应和恐慌都比不上外界的压力来的猛烈和难以招架。同学的冷眼,学校的罔顾,自身的敏感,父母的远离,这些都是自杀前她所经受的痛苦。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其实乙肝病毒并不可怕,通过系统的治疗完全可以治愈,道理想必大家都理解,但是内心的恐慌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恐慌同样会传染,当你得知你的同学就是乙肝病毒或者艾滋病毒携带者,你还会泰然处之吗?作为外人的我们也没有错。与其说是病毒致使她的自杀,倒不如说是我们的恐慌和冷漠“杀死”了一个“正常人”,疾病没做到的,我们做到了。这是否值得庆幸呢?有时候物理攻击所造成的化学伤害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就像流言远比事实的威力要大的多,疾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我的无知、冷漠、麻木和无情。
有人说,不经历痛苦的人生算不上人生,但是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以经历痛苦来标榜自身的人生是否健全,作为尚处大一的她,也许还并没有做好迎接痛苦的准备。不知道最后的弥留之际她会想些什么,但作为一个有情怀的人,临行前她写出了这样的话:“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尽管深有感触,可是我觉得人生好长,看不到终点。”
虽然如此,但她还是太着急了,这不是“自杀”,是一场集体的“谋杀”,而“我们”都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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