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国评蜀论 >> 正文
对“僵尸网站”要采取“零容忍”态度
http://www.scol.com.cn(2015-4-1 8:18: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倪洋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互联网时代,群众办事越来越依靠网络,政府网站成为重要信息源。然而,与商业网站相比,许多政府网站仍存在一些功能性问题,如搜索精准度低、互动功能差等,还出现了长期不更新、不维护的“僵尸”、“睡眠”等现象。

  今后,各级政府网站将不能再任性地“沉睡”下去。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从2015年3月至12月,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首次普查。此次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全国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

  各级各地开办政府网站的目的是信息公开、为民办事、政民互动,但是,一些地方在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的过程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措施不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而导致很多政府网站无法承载其应用的功能,有的成为了只为领导服务的秀场,有的沦为了长睡不醒的“僵尸网站”。现在自上而下开展政府官网普查,应该是一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全面行动,必将有利于改善政府网站的整体面貌,也可以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当然,普查不是目的,整改落实才是根本,便民利民是唯一标尺。特别对于“僵死网站”必须坚决做到“零容忍”、“快整改”。

  深挖思想根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政府官网之所以会出现长期无人打理、功能不全、绩效较差等现象,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思想不够重视,未能准确定位政府网站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存在认识模糊不清、责任意识匮乏等思想问题。因此,对政府网站进行大排查、大检修,首先要从思想上找原因、想办法,思想问题不解决,即便检查了、整改了,也只能是应付。各级各地各部门要对思想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检修,切实转变思想认识,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对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予以关心和支持,绝不能满足于批转一下《通知》或开会强调一下;网站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政府网站。

  全面清理整顿。“僵尸网站”不仅浪费资源,还影响政府形象,让老百姓生厌。“僵尸网站”就像水中的“死鱼”或身上的“毒瘤”,必须全面清除、彻底根除。为此,各级各地,特别是上级单位要对下级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清理、及时整顿,绝不能走过场,更不能不闻不问。要严格落实“单向否决”制度,政府网站出现“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中某一些问题,要勒令整改。根据《通知》精神,如果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比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或伪造内容等,就将被认定为“不合格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对于维护机构不健全、管理机制不落实、经费保障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网站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所保障。要建立并落实“读网”制度,加强对网站的日常巡查和纠错,确保“零错误”。

  严肃追究问责。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同样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不履职不尽责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严厉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采取逐级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普查结果的审核,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国务院办公厅将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于通报中出现的网站内容保障不力、信息更新不及时以及出现“悬浮照”、“只有一张图的官网”、“双胞胎报道”等严重责任问题,要严格进行“对号入座”,坚决对相关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连带问责,绝不能简单了事。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本次国务院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普查,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务实行动,但绝不仅仅是一次行动,要将其作为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且要像反“四风”、反腐败一样,对于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政府网站以本质意义,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让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政府官网有更多的“获得感”。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