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我省认真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做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后续管理工作,本季度新增享受税收优惠253户(含个体工商户),新增享受税收优惠人员321人(含个体经营者本人),减免各税合计327.65万元。(4月17日 四川在线)
2015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之年。通过解读今年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我们不难发现深化财税金融重点领域改革就位列其中。其实,长久以来,我国经济无法得到超越式发展,我认为原因之一就在于现行的税收政策仍然存在弊端。虽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但是笔者认为,要继续优化税费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带动经济的大发展、大繁荣。
目前,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并没有完全惠及全体民众,使得有心创业的青年们望尘莫及。本来自行创业就是有风险的事情,再加上纳税的高额费用,使他们创业的积极性消失殆尽。如此以来,岂不是让我国经济发展失去了一股强大的动力支持?所以,笔者认为,进一步完善资源税改革制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要让税收制度改革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更是国家鼓励、提倡“全民创业”的需要。
2015年一季度,四川省认真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做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后续管理工作,本季度新增享受税收优惠253户(含个体工商户),新增享受税收优惠人员321人(含个体经营者本人),减免各税合计327.65万元。
为重点创业群体减免税,新增享受税收优惠户及个人,这样不仅会大大增加我国的税收收入,更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自主创业群体的增加,必然会给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进步。 我认为,减免税是极其棒的惠民利民政策,只有政策真正惠及到全体民众,才更能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才更有利于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新时代,国家就要有新的发展,新的进步。笔者相信,减免税政策将会掀起一股创业新风,让创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让更多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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