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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见义勇为者兑现奖金,道歉也应跟上
http://www.scol.com.cn(2015-4-6 8:37: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双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篇7000多字的QQ日志引起上万名网友热议。发日志的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毕业生张志远,他2012年在老家许昌见义勇为受伤后,镇里承诺奖励他4000元见义勇为奖金,但2年多过去了,至今没有下文。(中国青年网4月3日)

  镇里承诺给见义勇为者张志远的奖金终于兑现了,按说此事到此可以画上圆满的句号。但在笔者看来,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如果能把两年以来的利息补上,再给张志远一个道歉,那样,才是好上加好。

  两年前镇领导承诺给见义勇为者张志远4000元奖金,由于工作上的疏漏才使承诺没有及时兑现,这次兑现是因为见义勇为者发日志之后才引起镇书记的重视。所以,从工作角度讲,镇政府在工作上存在一定问题。既然如此,镇领导在给见义勇为者兑现奖金的同时,也应该还其一个道歉。这是因为,既然镇政府在工作上有错误就应该道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给见义勇为者以精神上的安慰。

  两年前的奖金今天才兑现,已经让见义勇为者心里不爽,如果把奖金和利息一块补上,此事才会显得更加完满。虽然说4000元利息可能有点少,但意义非同一般,它从侧面表明镇政府在纠错方面的决心。

  迟到的奖励能让见义勇为者得到些许安慰,但相关的反思还得继续。比如说,张志远受伤后药就没断过,为此背上了经济负担,为何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救助?镇领导承诺的奖金为什么没有及时抓好落实?为什么我们对见义勇为者的关怀只是一时一事,过后就无人问津?事实证明,我们只有对见义勇为者形成制度性的关怀,而不是想起来就过问一下,想不起来就抛之脑后,如此,才不会出现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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