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铿铿蜀音 >> 正文
PM10不达标"一把手"将被追什么责?
http://www.scol.com.cn(2015-4-7 8:23: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了实现天更蓝,四川今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目 标 为"2015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下降4%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同时,各市(州)与省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市(州)本年度防治目标,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市(州)"一把手",年终考核时要追究责任。(4月6日《华西都市报》)

  为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提升,四川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进行了量化,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也使目标更为具体。以此对那些完不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一把手"予以追责。既然是追责,那追的是什么责呢?

  首先是守土有责,这不仅是一种政治大局意识,也是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基础。守土有责就是各级政府"一把手"切实履行职能责任,使对当地环境空气治理成为一种自觉,增强其责任感和担当感。从今年头两个月情况看,全省21个市(州)中只有8个市(州)的PM10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有所下降,而还有13个市(州)不降反升。于此不得不追问,不减反升的市(州)是否该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是否该思考如何确保职守的"城池"固若金汤、万无一失?只有自己职责范围内一亩三分地的环境空气好转了,才能去谈那地区乃至全省空气质量的提升。

  其次是守土尽责,"尽"者需要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高尚的情操、更敬业的精神。换句话说,需要"一把手"对环 境 空 气 质 量不仅有高度的认识,也有可行性思路,不仅要说得好,还要做得好。由此也就要求"一把手"们在空气治理上有履职尽责的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在面对PM10平均浓度上升时,是听之任之、袖手旁观,还是重实际、使实招,雷厉风行,有所作为。在环境空气治理上是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是否在涉及资金、财物、信息等管理要件上做到了统筹协调和保障。就拿今年头两月不降反升的情况来讲,或许13个市(州)各有各的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未能守好土,尽好责。

  守土应有责,守土须尽责,因此失土问责成为必然。倘若完不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其理应被追责,这点可以说是无须含糊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一把手"严格追责问责,也不能完全依靠几个简单的数据,而要挤干数据里的水分,以防止谎报"军情"导致最终"皆大欢喜"的局面,从而损伤政策制度的公信力。当然,到底有不有人被追责,到底又是谁会吃螃蟹成为被追责的人,还将拭目以待。

  笔者认为,追责不是目的,而是要求其把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当作职责所在,勇挑肩上,以经得起时间和效果的检验。尽管其责任大,担子重,但只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相信PM10平均浓度就会止升迎降,环境空气质量就会得到提升。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