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将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并从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3月24日《京华时报》)
从严从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是全面、真实的掌握领导干部情况和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更是匡正干部选拔任用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客观而言,落实报告制度,不仅需要领导干部主动真实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而且需要对其填报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方能保障其真实性,更需要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使之与选拔任用直接相挂钩方能真正发挥这项制度的威慑力。如此,反过来也能促进领导干部如实、客观、准确地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而推动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特别是在落实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来说,更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近年来,细数落马领导干部,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的不在少数,其表现出来的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更是被干部群众所诟病,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因此,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落实报告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就更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严把关口方能确保队伍纯洁。由3%—5%提高到10%,随机抽查比例比以前翻了1倍甚至2倍多,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这些都是干部提拔、干部任用中一道道关口,重点是我们的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每一道关口,做到“真”执行,“严”把关,并在“认真”二字下苦功,确保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只有这样,每个岗位上的干部才会倍加纯洁。
严抓执行方能让制度长利牙。能不能形成有效威慑力,关键是要发挥报告制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积极作用,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成为毫无威胁的纸老虎,成为摆设。那么,在搞好抽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抽查核实结果运用,这也是让报告制度长出利牙的关键所在。从结果运用上看,建立干部诚信档案是基础,研究细化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政策是路径,强化责任追究是关键,加强检查通报是震慑,而这些都将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务必从严执行方能落地。
报告制度在经过近20年的深化探索实践,从单一制度到形成体系,已逐渐走向成熟。所以,最为关键还是落实落实再落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干部选用的公信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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