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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为官要奋发有为”说给谁听?
http://www.scol.com.cn(2015-3-9 8:07: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倪洋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3月7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大家在发言当中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国务院有关同志记下来带回去认真研究,“要落实,不落实要问责。”李克强还强调:“为官要有为,不能乱作为,但要奋发有为。”(2015年3月8日人民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当说到“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时,现场的掌声最热烈,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共鸣。确实,现在一些官员缩起脑袋,不愿做事,以前是争着要项目,如今是给项目也不接。这种倾向若是蔓延,尸位素餐,谈何经济发展?把“乱作为”和“不作为”都当作问题来反思,显示出本届政府的清醒和智慧。李克强总理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为官要有为,不能乱作为,但要奋发有为”,传递出强烈的责任意识,也体现出对干部的厚望。

  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精神面貌要有新状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只有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才能直面问题,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勇于担当,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在有些干部精神不振、状态不佳,一方面认为中央这样那样的规定太多,不敢为、不愿为;另一方面觉得个人的能力有限,无需为、不必为,于是满足于混日子、保位子、顾面子,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这样,不仅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也不利于个人健康成长。

  要有积极的进取意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永远在路上。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具有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意识。要不断开拓创新、锐意改革、跨越发展,既不能躺在历史的功劳簿上和已有的成绩单上,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也不能借口条件艰巨、问题成堆、矛盾重重而畏首畏尾、缩手缩脚,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缺少艰苦卓绝的努力,只能使党和人民的事业贻误在我们的面前、眼前、身前。无论是对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还是对于政治建设、作风整治,都必须有勇往直前、一往无前的豪迈气概,要始终坚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甘当铺路石,勇做领头人,负重奋进、争先创优。

  要有浓厚的公仆情怀。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坚持民生为大、以民为先,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也是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情怀。无论是哪一层级的公务人员都要始终做到心系人民、情牵百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既有所为有所不为,又能奋发有为、大有作为。反之,如果心中装的是自己的小算盘、小圈子、小九九,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能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缺乏长远观念和大局意识,只会使我们的施政行为发生偏离,甚至背离宗旨、背叛人民,成为贪腐分子。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这样一个道理,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

  要有强烈的戒尺观念。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乱作为,最最重要的是要讲规矩守纪律尊法治,心中始终有一把戒尺,时刻告诫和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戒尺观念,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绝不为。在具体工作中,既不当“全职保姆”,也不越雷池一步;权力要有限聚焦,服务要无限尽能;有权不可任性,用权杜绝随意。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以此来倒逼广大干部勤政廉政、奋发有为。

  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为官要有为,不能乱作为,但要奋发有为。这是对为官者的要求,也是对从政者的告诫。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处于进入新常态的今天,各级各地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四个全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才能使“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成为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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