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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邹碧华精神”点亮法治梦
http://www.scol.com.cn(2015-3-3 10:05: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江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他是我们的骄傲”,“他是一位令人敬仰的好法官”······这是各界人士对邹碧华的赞誉。“庭前独角兽,九步审判,深入浅出同道赞;司改践行人,法界操守,鞠躬尽瘁风骨存”,这是他的同学为他撰写的挽联。2014年12月10日,这位倾尽毕生之力追求法治梦想的法官——邹碧华,倒在了追梦的前行路上。但他却如一位燃灯者、布道人和纤夫,尽职履责、担当作为、负重前行,用坚定的信仰、崇高的精神、不屈的品格、宝贵的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抒写法律人的梦想与追求,遗留宝贵的法治遗产,照亮法治改革之路。

  用“燃灯精神”点亮法治信仰梦。47岁的年轻生命,26年的法治探索,邹碧华自1988年北大毕业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做起,直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始终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砥砺前行,一心扑在法治事业上,一生坚守法治信仰。习近平总书记说:“司法领域的中国梦,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邹碧华,正是中国法治梦想的执着追求者和践行者。他,怀揣一颗公平、公正、廉洁的心,用生命和行动坚守法治信仰和职业操守,无愧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尽管病魔夺去了邹碧华年轻的生命,但他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敬畏法治的“燃灯精神”,将是我们追求法治梦想道路上的一盏信仰明灯,指引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崇尚法治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守纪律、讲规矩、有戒惧,坚守好法治精神的高地。

  用“布道精神”点亮法治建设梦。作为一名法官,邹碧华是法治精神的忠实守护者,更矢志不渝地肩负起法治“布道者”的重任。二十几年如一日,他把“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工作信条,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用对法治的敬畏,用对事业的热爱,把“用我的存在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梦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敢于拼、勇于闯,孜孜不倦地担当起法律研究者、司法管理者、法治建设者的重任。诸如《要件庭审九步法》、“案件权重系数”、法治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等,都是邹碧华留下的宝贵法治遗产,而他的“布道精神”,则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宝贵精神财富。作为党员干部,要发扬“布道精神”,在干事创业中敢闯敢拼、勇于担当、敢于担责,在为官用权上坚守底线、保持原则、磨砺品性,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用“纤夫精神”点亮法治改革梦。我们都知道,纤夫以纤绳帮人拉船为生,他们屈着身体,背着纤绳,一步一步负重前行。纤夫身上,有着敢闯敢拼、齐心协力、负重前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而邹碧华就像一位“纤夫”,把法治改革作为终身的事业追求,甘愿做一位默默无闻的法治改革“纤夫”。2014年司法改革大幕开启,上海率先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领头羊”。作为上海推进司法改革的主要“操盘手”,邹碧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5+2”、“白+黑”的工作状态,是他践行法治改革梦想的真实写照;面对改革中的艰难险阻,他不抛弃、不放弃、不懈怠,即便“背着‘黑锅’前行”,也要知难而进、百折不挠、砥砺前行。最终,在他毕其一生的实践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梦想逐步实现,后继者更接下他的“接力棒”,不断推进法治改革。党员干部,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践行者,更要发扬坚忍不拔的“纤夫精神”,在困难面前敢于扛起重担,在矛盾面前勇于担当,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持和毅力,不惧险、不怕难,埋头苦干、勇于实践,争当改革的“弄潮儿”,奋力啃下改革这块“硬骨头”。

  毛泽东同志曾说:“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邹碧华,他用一生坚守法治信仰、强化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改革。他,就是所有法律人的楷模;他,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榜样。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党员干部要以邹碧华为镜,坚定信仰,敢于担当,突破藩篱,在他的燃灯精神、布道精神、纤夫精神中汲取改革前行的力量,自觉恪尽职守、敢作敢为、开拓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奋力实现“法治梦”、共圆“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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