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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为精神文明建设护航
http://www.scol.com.cn(2015-3-2 8:01: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杨维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强调,我们要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人民日报》2015年3月1日)

  这几天,微信朋友圈有一个短视频很火爆,一个年轻小伙子坐高铁买的是二等舱票,但他却心安理得的坐在头等舱,当乘务人员要求他补齐票或回到票面对应的二等舱坐位时,小伙子不仅置之不理,而且态度蛮横、气焰嚣张。近年来,由于新兴媒介的迅猛发展,像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不文明事件消息时时出现在我们的手机、网络上。比如:出国旅游乱写乱画,随地吐痰;坐飞机不遵守航空规则,拦飞机,打群架;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抢车道,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享受阳光乱躺乱睡,袒胸露乳;在网上当愤青,传播虚假消息,污染网络空间……制造这些不文明行为的主角虽然是少数人,却拉低了全体中国人的人文素质,破坏着中国的对外形象。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从国家层面来说,就是要在全社会持续深入开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闪亮。从个人层面来说,就是要加强个人修养,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并以良好的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由于知识水平和社会认知的差异,个人层面的精神文明建设还不能全部依赖每一个人的自觉,还必须借助法治的力量对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陋习进行惩戒。比如:对近两年发生的“空闹”事件,航空公司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条款,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那位坐高铁不补票又态度恶劣的小伙子,高铁公司也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并进行公开曝光,以达到威慑和教育效果。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网络时代,人们的思想和各种社会思潮也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活跃起来,一些好的传统,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正在一些人身上散失,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挤兑。运用法治为精神文明建设护航,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必然。只有让法律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信仰,国人的文明素质才会得到提升,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才会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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