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广角 >> 正文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避免“有困难、找警察”
http://www.scol.com.cn(2015-3-11 9:49: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很多部门去依法执法都寄望于有警察护着他执法,再多的警察都不够用。城管执法都要警察协助。”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在分组审议中针对目前存在非警务活动过多、民警长期加班得不到休息等现状,提出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减少非警务活动,工龄满30年的民警可以提前退休(据3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公安民警非警务活动过多,不用代表委员“吐槽”,普通老百姓更是感同身受,基层政府凡遇大事小情,尤其是本该由行政执法部门独立开展的正常执法,也要动用警察“壮声势”,无论是工商、医药、卫生、城管等部门执法甚至配合收税募捐,都要动用警察“护卫”,老家一位村干部告诉笔者,他们村安排一位驻村民警,主要工作就是配合计生干部处理计划外怀孕生育问题,基层政府大事小情“有困难、找警察”,非警务活动的增多,自然就会让本就警力不足公安部门,无法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真正需要的警务工作之中。  

  显然,政府部门习惯性依赖警察配合开展某项工作,除了警务和非警务活动本身界线不清以外,长期以来基层公安对基层政府的资源依赖和行政隶属关系,也造成基层公安部门不得不对基层政府唯命是从;但这只是问题的表面,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两个方面,一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习惯借助警察的威慑,让某些缺乏规范甚至违法的行政行为得以顺利实现。另一方面就是群众的法律知识匮乏和法治意识不强,普遍存在不怕政府怕警察心理,只要一看到政府工作人员身边有警察存在,无论对错都会认为是“合法”,一旦没有警察存在,不用担心“被抓进去”,往往就会“胆大”起来;特别是一些地处偏僻的基层政府,离开了警察的配合,基层政府的一些行政执法甚至行政行为几乎“寸步难行”。

  从媒体实际问卷条查中可以看出,公安警察非警务活动占据警务活动的时间精力少则2-5成、多则超过一半甚至8成,公安警察把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非警务活动中,不仅严重影响自己本职警务工作,更容易“娇惯”出基层政府违法行政的冲动,更容易激起群众的反感,进而导致群众与基层政府关系的紧张,也不利于基层法制的建设;尤其需要警醒的是,警察“不务正业”,过多参与政府部门的非警务活动,对警察自身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很容易让群众把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警察当着是政府的私家“保安”,警察的正义执法形象会逐步被消解。  

  要遏制政府习惯性“有困难、找警察”的冲动甚至依赖心理,仅仅依靠制度性明晰警务和非警务之间的界线显然还只是“治表”,关键是要政府高度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以严格的依法行政逐步取代警察的特殊威慑,让人民群众看到和感受到政府敬畏法制的诚意,由“威慑”转变为平等的法律对话;同时,下大力气向人民群众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与政府共同形成“法律共识”与合力。政府依法行政,群众懂法用法,彼此凡事讲法律,政府自然无须在让警察助阵。另外,对于基层政府违规动用警方资源,擅自调动警方人员从事非警务活动的行为,相关部门既要给予必要追究处理,警方也应当敢于说“不”,从心理上消除政府使用和依赖警察配合的冲动。政府大事小情不再“有困难、找警察”,让警察从大量繁琐的非警务活动中,腾出时间和精力更好的履行本职工作,让群众“有困难、找警察”才能真正成为法治新常态。
相关评论: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