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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并非传承文化的“独木桥”
http://www.scol.com.cn(2015-3-5 7:47: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郭晓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根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建议,元宵节和重阳节应列为国家法定假日,“这样能更好弘扬中华民族的民俗文化,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和人文情怀,也是彰显国民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让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3月4日,中国新闻网)

  将传承文化作为元宵节、重阳节放假的借口,这样的推论显然有悖逻辑,有违常理,而难以站得住脚。其实,放假和传承文化二者并没有必然联系。倘若在元宵节、重阳节放假,就对传承传统文化具有很大裨益吗?显而易见,传承文化的方式多元,过程复杂深远,仅仅凭借元宵节、重阳节放假一天,恐怕是难以实现如此目标。

  具体到现实中看,诸如元宵节、重阳节放假一天也并不具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在当前不少人在外地就业的现实条件下,假设元宵节、重阳节放假一天,可能有不少人不能回家和家人团聚,放假对于传承文化所起的实际作用显得微乎其微。再则,在我国节假日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现实语境中,又有多少人愿意去把这些假日当做传承文化的机会而去学习传统文化呢。

  弘扬传统文化,不必去刻意泥于元宵节、重阳节等节日放不放假。更重要的是,需要各级文化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团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才能对传承文化起到更加现实的推动作用。此外,传承文化不一定非得赶在元宵节、重阳节这些数量有限的日子里,在平日里也能传承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文化作为一国薪火相传的精神因素,是一个民族保持自身精神特质,彰显民族特色的重要方面,同时也会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当今多元文化、传统文化日渐遗失的现实背景下,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显得势在必行。而如何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让传统文化能够在我国民众当中传承发展,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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