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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重“钱途”更要“前途”
http://www.scol.com.cn(2015-3-22 8:53: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涪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3月20日,四川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今年起,四川省将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将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根据《办法》,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任务和当年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与上年同比有改善,将给予市(州)政府空气质量激励资金。(3月21日四川日报)

  正所谓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四川相关部门再出治霾新招,每年初就抛出数百万的“开门红”奖金,让各级党委政府看到“真金白银”就摆在面前,犹如投放了重奖“鲶鱼”,激起了治霾的“一池春水”,若是全力完成目标任务,既是对治霾工作的肯定,也让这些奖金真正揣在自己的“腰包”里,但若是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近在眼前的奖金又要按档被扣除,等于让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权且不说治霾“手艺”差,就是这老脸也不知道往哪里放。

  如此一来,对于激励各级党委政府再创佳绩无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毕竟对于治霾本已成效显著的地方来说,数百万的奖励也算是“锦上添花”的好事,而对于治霾相对滞后的地方来说,看到别人拿钱“手抽筋”肯定心有不甘,更何况也没有必要跟钱过意不去,势必会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也努力在治霾的“大奖池”中也分得一杯“钱羹”,如此一来既做好了治霾的分内之事,又得到了“钱途”,如此两全其美之事,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金钱奖励对于治霾虽有促进作用,但只是治标之策,治霾要有“前途”,取得治本之效,还得在抓长、抓常和抓细上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履职尽责,敢于担起治霾的重任,严格执行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把环评关口,不断加大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兴能源取而代之,从源头上减少雾霾产生的“罪魁祸首”,给治霾来一个釜底抽薪,坚决避免陷入“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困境。

  同时又要健全惩治考核机制,对于仍然执迷不悟、顶风冒险的企业或个人,就要出重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惩治,让其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做到一招走错,万劫不复。对于为官不为或是充电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更要按照党纪国法严惩不待,坚决清除这些治霾前路上的拦路虎和梗阻。对于治霾工作不力的党委政府,要按照治霾“军令状”严厉进行追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不用扬鞭自奋蹄,全面高效完成治霾各项目标任务,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白云,为美丽中国建设打响“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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