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民生 >> 正文
黄金入酒,别成了“醉翁之意不在酒”
http://www.scol.com.cn(2015-2-4 7:52: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祁连狼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金箔入酒”不是不可以,但有关部门关键要讲清楚为什么入、入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确有必要大家也会理解,现在这般欲说还休怎能不让人疑窦丛生,以为“金箔入酒”只是让酿酒企业得利呢!

  对于黄金饰品,几乎是无人不知,但是你听说过黄金食品,黄金入酒吗?不用怀疑,这不是谣言,你马上就可以喝到真正的黄金酒了。

  卫计委近日发函称拟批准允许将纯度为99.99%纯金制成的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产品仅为白酒,最大使用量为每公斤0.02克,函件称,现已开始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月20日。高纯度千足金箔即“食用金箔”,可用于药品、酒类等。

  黄金入口本不是新鲜事,国人不必大惊小怪。众所周知,黄金属于重金属。吞金致死的描述和化学课本上的警示,把食用黄金就是食毒的观念刻入了人们心底,所以批准金箔进入食品添加剂大家庭,怎么都感觉有些瘆的慌。而让民众更加笃信此观点的,还有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态度,也与大众价值取向出奇地吻合。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金之风”重又吹来,金箔大餐、金箔酒、金箔水、金箔糖果、金箔糕点成了市场上的高档抢手货。国内一些大城市里“食金”不仅是为了保健,更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31家企业生产金箔酒。

  从营养学的角度看,金不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素。的确,黄金不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素。不过,吃黄金只要不吃多,是既无害也无益的。金的稳定性很好,在人体内不会消化,也不会发生反应,它没有任何营养价值或者味道,食用金箔后,它在体内不会堆积,会原封不动地离开人体。最简单的说法是,吃进去的黄金会随粪便排出体外,金箔也是一样。

  目前国内食品安全大环境堪忧,人们对新添食品添加剂都很敏感,且不要说金子了,一提金子,人们又自然扯到奢靡、浪费和腐败。政府管理部门在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中,至少要说说清楚,有关法规是否做出了调整?为什么又可以在白酒中添加金箔了?将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加入到食品中到底有何好处?有何科研依据和数据?管理部门在这方面组织和开展了什么调查研究,样本多大,人数多少,时间多久,等等,以回应人们的关切。可这些在函件里都没有,函件很简单,就是工业质量和工艺标准,语言也特专业,如规定了白酒中使用“金箔的纯度须为99.99%的纯金,经过汽化制成均匀而分散的小分子,然后再将这些金子的小分子进行重新排列,以精准控制分子磊晶堆栈的方式形成食品添加剂金箔”。这样的“征求意见”,别说“各界”中大多数人对此不知情和不懂行,就算有极少数人懂一些,如没有科学实验条件和较长时间,也很难对“金箔酒”好坏或有危害发表科学中肯的意见。比如,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就表示:“没想明白,白酒中添加金箔能有什么作用。”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据喝过金箔酒的人描述,其口感和普通白酒没什么区别,所谓金箔酒“振精神、坚骨髓”也不过是企业的促销手段,至此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意义也就只剩下“喝前摇一摇,金光闪闪,很有面子”了,难怪专家们认定“作为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添加金箔没有任何意义和技术必要性”。

  既然白酒中添加金箔“没有任何意义和技术必要性”,那么为什么还有人极力推动此事呢?或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在为产品涨价找理由。正如此次卫计委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500克装白酒添加金箔量最多0.01克,黄金原料成本不过2元多钱。然而有了“酒中飘金”这样的噱头,酒价就可以坐上“云霄飞车”,为商家带来十足的暴利。

  纵观生活中,此般的怪现象比比皆是:成本只有几十元钱的保健品,因宣传补充多种“营养元”被卖到数百数千元,却被专家指出主要成分只是几种常见药品的勾兑;形形色色的高价“洋奶粉”打着富含各种“益智因子”、促进孩子大脑发育的旗号,却被频频爆出食品安全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白酒本身没有高品质的保证,高价的“酒中加金”,也只会无人为津。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近几年,我国的高档白酒市场波涛汹涌,有些白酒价格实在高得离谱,数千元上万元一瓶,买的不喝、喝的不买,高档白酒成了腐败酒。倘若白酒中又添加金箔,这价格能低吗?还能走入寻常百姓家吗?

  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今天,是否允许金箔作为白酒的食品添加剂需要十分审慎,千万不能让商人的逐利性大行其道,污浊了社会的清明之风。总而言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金箔酒,这个不该有。
相关评论:
·金箔入酒,需算好三笔账
·金箔用于白酒不是扯淡而是实干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