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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思维和方式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http://www.scol.com.cn(2015-2-3 11:27: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秦永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邝雅然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015年2月3日四川日报《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俗语说,干部干部先干一步。领导干部的形象和行为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行使的一切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运行,任何超出法律界限的权力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是多大的“老虎”还是多小的“苍蝇”都已经被绳之于法,他们为什么会成阶下囚,会沦为人民的罪人,那就是缺少法律思维和方式,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作为领导干部,有的主政一方,难道他们不懂法吗?我想绝大多数是懂的,缺乏最根本的就是一种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根本没有去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根本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近些年来,屡屡发生的社会热点事件表明,就是因为领导干部身上出现“法外之地”、“法外特权”,让他们权大于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等违背法律的行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该成为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他们自觉坚持和主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决策、解决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样,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只有领导干部首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才能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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