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四川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意见
“设官之道,必在用贤;安人之术,莫如善政”(引自《隋书·樊子盖传》)。明确了选人用人的标准之后,紧接着就是如何能有一套好的制度、程序、办法把好干部给选拔出来,而四川这次制定的《意见》,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环节的规范要求,一项一项细化,一条一条完善,织就了一张严密的选人用人“程序网”。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党心民心所向,事关干部选任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如果说中央《条例》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那么四川《意见》是匡正选人用人之风的“杀手锏”。 因为中央《条例》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在执行方面还缺乏明确、系统的操作规范,而四川《意见》的出台,则体现了程序的细化。可以说,作为中央《条例》的地方配套措施,四川《意见》在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保险箱”上,又加了一把保证落实的“安全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四川《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把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化、制度化,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规范的选拔程序、更严明的选拔纪律、更优化的选拔流程,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究的闭环系统,从制度层面对干部选任的重点环节进行规范,减少干部选任中的随意性,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由原始之治向规则之治深化,做到了从“由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
“制度篱笆”扎得越细、扎得越紧、扎得越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漏洞”就越少。以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之所以屡禁不止,“按下葫芦浮起瓢”,关键在于干部工作的“篱笆”还不够严实,而这次四川制定的《意见》,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纪律和监督等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在民主推荐环节增加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评议,在考察环节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议前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和定期综合分析研判制度等。这样就用“铁纪”“铁腕”切断了权力“磁场”对干部工作的干扰,为干部选拔任用套上了“紧箍咒”,扎紧了“制度篱笆”。
选人用人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出不得半点差错,容不得半点纰漏。一旦在操作上出现失误、在执行上违反规定,就会使干部工作“跑偏”,不仅严重影响组织部门的公信力,而且对党风政风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借鉴四川《意见》和相关做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步骤、方法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环环相扣、规范严密的完备体系,通过程序的严密,保证选任的严谨,真正使程序成为选人用人不可逾越的屏障。
篱笆紧则无缝钻,程序严则无孔入。四川已经织密选人用人“程序网”,只要严格执行,就一定能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保证选人用人程序“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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