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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熏腊肉“叫停”不如“限行”
http://www.scol.com.cn(2015-1-22 14:58: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胡文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1月20日起,重庆市环保局会同市政、公安、工商、规划、食药监等市级部门,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一起,开展集中整治烟熏腊肉、露天焚烧和柴火鸡餐饮专项工作。本次集中整治的任务是主城全面叫停烟熏腊肉,柴火鸡31日前改用清洁能源。(1月22日《重庆晚报》)

  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之下,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常态下对包括各地城市管理水平在内的综合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验。重庆市基于“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之初衷,对烟熏腊肉、露天焚烧和柴火鸡餐饮现象紧急叫停,在做法上多少有点“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感。

  诚如该市环保局所云,烟熏腊肉、露天焚烧和燃用高污染燃料产生大量烟尘和粉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对广大市民健康造成危害。可正如数据显示,尽管生活污染在PM2.5中占比由10%上升为16%,但与工矿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滞后、转型升级缓慢,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城市工业污染相比,烟熏腊肉等行为对空气质量的危害,充其量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于烟熏腊肉、柴火鸡的需求规模在不断扩大,尽管该类行为早已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条例,可正是由于相关部门对这种趋势缺乏足够敏感的反应与果断处置,才致使其疯狂增长,尾大不掉,乃至于造成6个百分点的上升,直到事态发展到一种不可收拾的地步,有关方面才想起来“依法治理”,这是不是可以视为环保方面的“养痈为患”呢?

  实事求是地讲,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应该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行为。这种治理既应该具备前瞻性、防患未然,又能够重点突出、体现实效。因此,一方面治理空气污染的板子不能仅仅打在烟熏腊肉、柴火鸡、烟花爆竹这样的“小巫”身上,另一方面,治理雾霾、灰霾更应当建立动态的、弹性的治理体系。像这样问题不严重就放任自流,问题一严重就紧急叫停的做法,既有悖唯物辩证法,也不符合现代治理理念。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针对烟熏腊肉、柴火鸡餐饮现象,“叫停”不如“限行”,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在论证评估、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限制此类行为的规模和时间,如此既不会断了经营者的生路,又能够降低专项整治的阻力,何乐而不为呢?
相关评论:
·达州“腊肉味”飘香之后
·熏腊肉是主因忽略了两个重要前提
·熏肉是否真成雾霾替罪羊?
·脱离语境,让腊肉和环保很受伤
·腊肉致雾霾,让腊肉和环保很受伤
·熏腊肉致雾霾,证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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