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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官微点名“叫板”媒体似有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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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1-31 8:44: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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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奇峰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邝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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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武汉市公安局一大队官微发布多张民警围坐吃地瓜、盒饭的照片,并配文称“南都,快来!我们要聚餐啦!”、“绝对公款,保证野生,欢迎暗访!”。当晚,武汉公安局一大队官微对此行为解释“抵制公款吃喝,但要公私分明,民警也是人,有基本权利,不容任何人剥夺!”截至目前,没有看到南都方面对此回应。(2015年1月30日央广网)
作为警方官微,发布民警日常学习、工作,甚至生活照片、文字消息等,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一是可以达到宣传警队形象的目的,积聚正能量;二是能够让广大民众更多地了解警察的真实情况,从而增加透明度,减少误会。但是,如果用这些照片配以文字说明,指名道姓地“叫板”某一特定媒体,就完全没有必要了。笔者以为,这样做似有不妥。
首先,正是这家被点名的媒体,刚在几天前曝光了它市警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洽在这样的舆论语境下,对其进行点名“叫板”,难免让人产生误会,甚至给人涉嫌为违规违纪人员“洗地”的联想。也许因为前段时间,媒体上对诸如公务人员加薪、高福利、部分特权等方面的报道,使得你们倍感委曲,想倒倒苦水,这也可视为人之常情。但完全不必非要和某单个媒体扯在一起,那样不但达不到应有目的,还会把自己置身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其次,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机关、部门、单位,各个行业都出现过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成千上万人因此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之中既有上级明查暗访发现、人民群众举报的,也有媒体记者曝光的。当然,这也根本不存在媒体专门与哪个行业、部门或个人过不去的问题;再说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话燥理不燥。话又说回来,对于各行各业做得好的,不也是通过媒体的报道,才得以让广大民众所知晓吗?所以,无论是谁,只要自己的工作做得好,其成绩总是会被广大民众所认可的。
再者,从媒体的职能来说,既有宣传报道成绩,进行正确舆论导向的职责;同时也负有进行舆论监督,让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大白于天下的义务。我们既不需要有意讨好媒体而从中受益,也无必要非得与媒体形成“对抗”,从而将其置于自己的对立面。
无论是警官队伍,还是其他的公务人员,只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职责要求,努力做好自己份内之事,不做有违规章之事,就不用担心舆论会怎样看,人民会怎么说,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当然,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或自媒体,也要把握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的业界良心和职业底线,既要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更要大力宣传报道成绩和贡献,进行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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