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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
http://www.scol.com.cn(2015-1-4 7:45: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杨维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俗话说,新年新气象。但元旦假期突然发生的两起重大安全事件,却让新年有了几许悲怆。一起是跨年前夕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另一起是1月2日下午造成5名消防战士牺牲,14人受伤,2000多居民受灾的哈尔滨仓库大火事件。两起事件虽然发生的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不同,但都属于社会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都很多,死亡人员都很年轻,令人非常痛惜。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在两起安全事件中遇难的年轻人,他们再也无法生还,留给亲人的是一生的悲痛。目前,两起安全事件的原因都还在调查,但有一条原因是始终存在的,那就是当地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监管的缺失。在上海踩踏事件中,当地对人流估计不足,事发前没有通过多种介质分流人群,没有完备的应急预案和防控举措。在哈尔滨仓库火灾事件中,虽然伤亡的是消防官兵,属于英勇的职业行为,但当地在平时和元旦前的安全检查中是否发现了仓库的安全隐患?作为通过媒介关注事件的非亲历者,本不应该“扇风点火”,妄下结论,一切以当地的调查结论为准,但公共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写这篇小文,只希望每一个公民都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和建设公共安全。只希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公共安全管理部门能够多一点责任,少一点敷衍,多一点细心,少一点麻痹。

  这些年,我们国家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已经很多很多,每一次事件发生后,从上到下无一例外的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或者“XX安全专项检查”,“高度重视”过后,某个领域的某一段时间也的确减少了同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但没过多久,类似的事件又再次发生,有的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更大,更严重。一些地方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一些人,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于是,国家反复强调安全,安全事件反复发生,安全检查时常进行,但安全隐患总没有排除。

  安全工作,面宽量大,领域众多,既有牵头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有各领域的安全主管部门,既有面上的《安全生产法》,也有专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这么多法律,这么多主管部门,为何安全事件仍然频繁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各自的利益,置安全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把安全工作当回事。比如,很多小区的消防通道总是被一些车辆或杂物占据,一些商场的消防设施总是成为摆设,一些乱搭乱建总是布满一些城市的“城中村”或城郊结合部。这些看似小事,但发生安全事件后就是伤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对这些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安全管理部门为什么不可以依法严厉打击一下?小的安全隐患不除,必将积累成大的安全隐患,既危害他人,又伤害自己,需要及时从源头上进行消化和解决。

  每一起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有其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深入调查和分析事件原因是为了亡羊补牢、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我们只有将人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作为开展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减少和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否则只会“重复昨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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