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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悲剧暴露公民秩序意识缺失
http://www.scol.com.cn(2015-1-3 15:52: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2014年12月31日晚在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的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36名遇难者中,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记者据公开报道统计发现,2000年以来,至少发生了15起踩踏事故,至少有140人在事故中丧生,310人受伤。(1月3日新商报)

  据报道,在踩踏失去生命的人们中,多为小孩、学生、女性等在对抗中相对弱势的群体。这些踩踏事故发生后,公开报道显示,已经有46人被免职、撤职、停职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多人被判玩忽职守罪、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踩踏事故发生后,反思踩踏事故的评论很多,有的指责政府失责,也有从人性的弱点等方面进行反思。有评论认为:“贪小便宜的心态,天上会掉馅饼、掉林妹妹的心态,不劳而获的心态,小聪明、小农意识的心态,以及暴发户、凑热闹的心态,瞬间在外滩爆发了。”

  毫无疑问,踩踏悲剧的发生,政府和公民都有责任,但这时候去指责政府,指责人性的弱点,都已经晚了。单单从政府的角度,或者人性的角度看问题,甚至将踩踏说成是中国特色,有失偏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教师王起全统计,2000年至2006年间,国内外大型活动中发生85起踩踏事故,造成4026人死亡,平均每起事故都达到了我国规定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级别。

  记者盘点我国14年来发生的15起踩踏事故中,10起是在学校中发生的,占三分之二。校园踩踏事故,显然与“暴发户心态”无关,也无关“小农意识”。笔者以为,踩踏悲剧的背后,恰恰是公民秩序意识的缺失。

  比如,某些城市管理者不守秩序。且不说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一些二线城市甚至三线城市,在病态的政绩观指导下,到处都是建设工地。十多年前,苏中某县级市曾提出过要建成500万人口城市的宏大目标。该县级市领导甚至批评持不同政见者思想不够解放。在领导们不切实际“做大城市”的理念指导下,人口加速集聚,交通拥堵等城市病不可避免。

  再比如,公民秩序意识缺失。据报道,德国人深夜在十字路口哪怕空无一人也不会闯红灯。我没去过德国,但知道中国国情,大白天闯红灯的也不鲜见,至于深夜,行人闯红灯更是“不闯白不闯”。国人普遍缺少的,正是宝贵的秩序意识。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礼仪之邦曾经有过路不拾遗的传统。这说明我们的祖宗曾经是很讲规则的,很有秩序意识的。今天,秩序意识的缺失,源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守规矩、讲秩序的人吃亏,甚至被嘲笑,而那些遵守潜规则的人更沾光。

  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持之以恒的教育,更要靠完备的法律支撑。这方面,我们有成功的经验。比如,为人们深恶痛绝的酒驾入刑之后,酒驾现象大为改观。立法部门可否考虑建立《秩序法》,从制度层面对那些平时不守规矩、不守秩序的人加以规范。试想,如果那些试图登上外滩观景台的人都很守秩序,踩踏悲剧还会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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