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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质变规律”可否运用于反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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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1-7 7:38: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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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仔漂游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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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中央第九巡视组结束在川巡视工作。从9月28日到12月18日的81天中,省纪委向社会发布干部查处案件27件,平均一周发布两件以上。(1月6日《四川日报》)
2014年1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574件,处分10261人,立案数同比增长28.9%;平均一周发布两件以上查处案件、20多人每天工作到深夜、必须在15天内对问题线索提出办理处置意见……这些基于数据的反映,不难看出四川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和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量变效应”。假设把惩处干部的中体现出来的数据作为看作量变的话,那么好的政治新常态就可以看作是质变。因此,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量变质变规律”是否适合于反腐呢?
以坚决的态度保持高压的反腐态势,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一方面可以纯净政治环境,另一方面可以警戒那些还有“特殊想法”的干部,还有一方面可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一致拥护。从四川的反腐的实践来看,确实可以看出与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重拳出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的节奏感。因此,作为量变后的效应来看,量变引起质变规律在笔者看来是可以适用于在新时期下反腐的。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因此,从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主要涉及市州、省级部门单位、省管干部等三个方面,其中80%以上所反映对象在市(州)和所属县(市、区)。因此,可以看出牵扯的面大、涉及的干部不少,如何把每一件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都办得妥妥当当、明明白白?答案就在于相信反腐也同样可以运用“量变质变”的规律,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好的政治新常态必然会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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