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该标准旨在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行业的消费管理水平,推动防沉迷工作从单一的企业责任到全社会共同责任的转变。
近年来,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产生的消费和退费问题,屡屡产生争议和纠纷。特别是个别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见利忘义,对推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工作心存侥幸、搞变通,还有一些监护人对个人身份信息保管不善,甚至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身份信息破坏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使大量矛盾集中在退费环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随着团体标准的发布,过去在退费上存在一定争议的问题,将有更加明晰的标准和参考依据。在厘清企业和家庭的责任边界方面,标准明确表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将承担100%责任;标准强调,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依照法律法规,配置了防沉迷措施,因为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那么,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责任比例为30%—70%,并由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通过明确责任边界的清晰划分,不仅能倒逼监护人更好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也彰显了防沉迷正迈进全社会同防同治的崭新阶段,能更好地保护游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为了杜绝未成年人后续仍利用涉事游戏账号玩游戏,退费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可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制要求和监护人请求等情况对退费申请所涉游戏账号进行账号封禁等合理处置。团体标准还提到,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针对成年人冒用未成年人名义骗取退费等恶意退费行为,可建立黑名单机制,及时与相关方共享数据。
防沉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相关各方共同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为未成年人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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